腊肉

偷盗行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偶有发生,但是大家听过偷腊肉判刑的吗?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一个在我们现实中发生的事情。

2014年1月9日下午17时左右,90后小青年赖某从于都县城乘公交车到梓山镇,步行来到牛栏坑组的刘某家,用事先准备好的钥匙将大门锁及二楼楼梯间门锁套开,在二楼客厅拿了一把螺丝刀撬开杂物间的门锁,在杂物间找到两个蛇皮袋,后到二楼将香肠腊肉装入蛇皮袋内盗走。

赖某原想将一楼的两个水泵一并盗走,因二轮推车装不下,便将两个水泵扔到刘某屋后的杂草棚中。后赖某徒步整晚将盗来的香肠腊肉运到县城,次日早上6时许在菜市场以500元的价格将盗来的香肠腊肉卖给收购腊货的商贩。经鉴定,被盗香肠价值3240元,腊肉价值840元。

8月8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对赖某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赖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法院审理认为: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赖某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通过这个事情告诉大家,不要心生邪念,对自己和他人都是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