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5年第8期(总第19期)。
据通告,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5月-7月在食品生产环节对食用植物油、酒类、调味品、糖果、茶叶、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糕点、食糖、水产制品、蜂蜜、特殊膳食食品、肉制品、瓶(桶)装饮用水等14大类共1740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1698批次,不合格产品42批次,合格率97.59%。
本次抽检的食用植物油主要包括花生油、玉米油、大豆油、小磨香油等。抽检依据是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黄曲霉素B1、苯并(a)芘、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游离棉酚(棉籽油)指标。共抽检116批次,合格116批次,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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