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春花,女,1965年4月生。19年来,她始终坚持服务热情、诚实守信、货真价实的经营理念,坚持把清洁、卫生、安全放在第一位。精选原料,精心腌制,无菌操作,新鲜出售,诚信经营。
1995年,她开始制作朝鲜族咸菜。创业初期,她靠一辆自行车和借来的400元钱,凭着勤奋工作的拼搏精神,货真价实的热情服务,让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口碑。经过几年的苦心经营,由曹春花创办的“花市”咸菜逐步走上家乡人的餐桌,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
成立吉林省鑫宏利食品有限公司后,曹春花一直重合同守信用,不会因一己之私或遇到困难而违背信用。在直营店的零售过程中,她严格要求店员每天试吃产品,两天之内销售不完的产品要强制下架,不得将变质变味的产品卖给客户。她还要求在销售过程中不得更不允许缺斤少两,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店员,公司将对其进行严格处分。同时为保证工人的利益,即便公司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等情况也要按时发放工资。
2011~2012年度,吉林省鑫宏利食品有限公司被评为吉林省“守合同重信用”AAA级企业。正是由于曹春花总经理诚实守信的经营,使“花市”咸菜在辽源周边已拥有上百个营业网点,销往黑龙江、辽宁、河北、山东、北京、天津等26个地区的200多个网点,在消费者中获得良好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