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生猪生产工作,我市将对养猪大区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进行补贴,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蓟州、宝坻、武清、宁河、静海、滨海新区6个养猪大区,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养殖场(户)应不在禁养区内,且需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上备案。补贴场(户)的能繁母猪存栏规模标准,由各区结合本地区情况研究确定。

二、补贴标准及补贴资金

(一)补贴标准。按照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20元测算,每头能繁母猪补贴80元。各区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调整补贴标准,但每头不超过80元。

(二)补贴资金。安排补贴资金总数为160万元。按照2022年年度出栏任务比例测算,各区补贴资金和任务分配见下表,如有不足部分由本区自行解决。

三、补贴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制定本区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于2022年7月1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二)申报和公示。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做好申报工作。补贴场(户)确定后,将本区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件)在区政府或区农业农村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于2022年9月1日前将发放明细表分别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电子版同时发送至:snyncwxmsycxm@tj.gov.cn。

(三)资金兑付。市农业农村委对各区申报的补贴发放明细表进行审核,并印发审核情况通报。各区根据通报结果应于11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兑付至养殖场(户),并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同步报送资金支出和绩效管理等具体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区要高度重视生猪良种补贴工作,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确保补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宣传,做好服务。各区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和标准,确保辖区内养殖场(户)普遍知情、受益。

(三)加强监管,明确责任。各区要强化补贴工作调度督导,及时掌握补贴工作执行情况,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生猪良种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附表: 区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发放明细表

原始文档及附表下载地址:http://nync.tj.gov.cn/ZWGK0/ZCFG152022/202206/t20220609_5900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