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先启动小麦收购价执行预案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新预案对执行时间作了适当延后,小麦调整为当年6月1日至9月30日,执行时间延后了11天,缩短了最低收购价执行期。在预案执行区域和时间内,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四部门提出预案启动建议,经中储粮集团公司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后启动。当市场收购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要及时停止预案实施。

新预案将最低收购价小麦的质量标准从国标五等以上提高到国标三等及以上。小麦不完善粒的标准由10%以内提高到8%以内。目的是引导地方政府和农户重视粮食质量,促进粮食提等晋级。国标四等及以下的小麦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国标三等)为每市斤1.15元,较2017年每斤下调3分钱。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新预案明确,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食品安全指标的小麦,由各地按照粮食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对验收发现入库粮食重金属、真菌毒素等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的,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组织处置和监管,不得流入口粮市场。

据了解,往年安徽省国标四等及以下的小麦收购比例不大。目前,农发行安徽省分行已准备收购资金200亿元,保障安徽省夏粮收购资金需要。与此同时,2018年安徽省第一批确定小麦委托收储库点359个,有效空仓容249万吨。

安徽省要求各级粮食主管部门加强对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和最低收购价粮食安全储存管理等的监督检查,开展夏粮收购专项督查,加强收购市场监督监管,重点排查压级压价、收“人情粮”“关系粮”损害农民利益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