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补贴资金已全部拨付黑龙江各市县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各地在收到补贴资金之日起15日内,根据当地统计部门提供的分户数据进行补贴公示,并通过粮食补贴“一折(卡)通”兑付补贴资金,确保玉米和大豆种植者及时足额拿到补贴。
补贴资金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封闭运行,禁止以现金形式发放,禁止集体或个人代领转付,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款项及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在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中,各级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如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