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兽药应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原则,正确诊断后选择剂量适宜的药品进行治疗。
使用原则:根据当时当地疫情发生情况,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根据实际情况给药进行。
正确诊断:采取相应的诊断手段对病因进行确诊,防止盲目用药。
选好药品:选择质量有确保、信誉好的兽药厂家的产品。
剂量适宜:剂量要适当,不宜太大或过少,否则容易引起副作用。
一、怎么合理使用兽药
1、使用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原则,根据当时当地以及本单位疫情发生与流行情况,无病时有目的地使用疫菌预防接种,有计划地使用预防性进行预防,有病时根据实际情况给药进行。
2、正确诊断
(1)正确的诊断是合理用药的先决条件,畜禽一旦发病后,应尽量采取各种诊断手段对病因进行确证。
(2)根据诊断的结果,确定病原菌,及早选择对该病原微生物高度敏感、不良反应小的进行对因。
(3)有条件的地方可分离病原菌,进行药敏试验,根据其结果有针对性地选择,防止盲目用药。
3、选好药品
(1)用药时根据“有效、经济、方便"的原则选用,选择质量有确保、信誉好的兽药厂家的产品。
(2)不可贪图便宜而选用一些无厂名厂址、无批准文号、无出厂日期、无有效成分含量、价格较低但疗效不确实的,也不能使用过期的。
4、剂量适宜
(1)剂量一定要适当,不宜太大或过少。剂量过少,达不到有效的浓度,起不到作用,且易导致耐药性菌株的产生;剂量太大,既造成浪费,使用药成本增高,又会引起毒副反应和残留。
(2)对于病情较急时,第一次或首天用加倍量,以便给病原菌以致命性打击,随后第二、三天用维持量。对肝、肾功能不良的病畜应按所用影响肝、肾程度而酌减用量,主要经肾排泄的用于泌尿系统感染时,用量亦不宜过大。
5、适当疗程
(1)通常传染病和感染症应连续用药3-5天,直至症状消失后再用药1-2天,以巩固疗效。
(2)对于一些慢性感染则应适当延长疗程,如鸡传染性鼻炎用药应不少于7天,否则极易复发。用药时间过短,起不到彻底杀灭病原菌的作用,易导致旧病复发,给再次带来困难;用药时间过长,同样会造成浪费、残留及动物中毒。
6、恰当给药
(1)给药途径常用的给法有拌料、饮水和注射。给药途径的选择应根据本身的特性、剂型、病情及病畜禽的食欲和饮水状况而定。
(2)对于易溶于水且其水溶液稳定的可采用饮水给药,为了确保效果,饮水给药前应停水1-2小时。
(3)对于难溶于或不溶于水的(如痢特灵)则用拌料给药,拌料给药时要注意混合均匀,避免拌料不均,引起个别畜禽摄入量不足而起不到作用以及个别畜禽摄入量过大而引起中毒。
(4)对于胃肠道难吸收的,需及时控制病情发展,对一些全身性疾病如败血症、菌血症等的则宜采用注射给药。
(5)对于给药对象较多的如家禽,则口服(饮水、拌料)给药较为方便,而对于零星散养的家畜,则注射给药疗效可靠。
二、使用兽药的注意事项
1、充分考虑药物的特性
内服能吸收的药物,可以用于全身感染,内服不可吸收的药物,只能用于胃肠道感染。
2、注意药物的有效浓度
肌肉注射卡那霉素,有效浓度维持时间为12小时,因此,连续肌肉注射卡那霉素,间隔时间应在10小时以内。青霉素粉针剂通常应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油剂普鲁卡因青霉素则可以间隔24小时用药1次。
3、尽可能选用效能多样或有特效的药物
幼畜禽发生黄痢、白痢时,尽早选用黄连素;安普霉素治疗家禽的大肠杆菌、沙门氏杆菌感染,疗效很显著。
4、注意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
酸性药物与碱性药物不可混合使用;口服活菌制剂时应禁用抗菌药物和吸附剂;磺胺类药物与维生素C合用,会产生沉淀;磺胺嘧啶钠注射液与大多数抗生素搭配都会产生浑浊、沉淀或变色现象,应单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