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订花送花上门,你们做过最疯狂的事情是什么?

《远足节——自定的节日!》

我和我表弟真正的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这可能是这句话的最早版了!最疯狂的事,是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说走咱就走”!

上个世纪的1982年,我利用暑假时间去我爸妈所在的另一个城市去玩(我暂切叫它B城吧)。爸爸是军人,因为工作关系被调往外地,我妈和弟弟也去了,只因为我还在上学,哥哥已经参加工作等原因,我和哥哥还留在原来的A城市,住在原来的地方——部队大院)。没过几天,表弟从另一个县城来到了B城,与我玩了几天后,想和我一起去A城市再玩几天。我把想法给我爸讲了之后,他联系了一辆第二天到A城市去的顺风车。第二天早上我和表弟各自穿着新买的皮凉鞋,就到了指定地点等,可是上午十点多钟了,那辆车还没有来。我于是和表弟说,算了,我们俩走着去吧!表弟也很赞同我的提议,就这样开始了我们的徒步旅行,那一年我十六岁表弟十三岁。

那一天真的很热,身上也只带了几块钱,还有一包好烟,那是在我爸的抽屉里拿的,准备回去给我的同学抽的。那个时候的条件比较现在要差很多,公路不像现在的国道或高速路,一路上到处都是尘土飞扬,也没有小摊点更没有服务区,就这样走着。脚开始打泡了,从上午十点多钟开始走出第一步,走到太阳落山的时候两人实在是又累又饿,终于拦住了一辆解放货车,把我们带到了离一个集镇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货车不是同一方向),我和表弟都十分感谢,硬要把一包烟给他,可开车的师傅只表示地拿了一支烟,并且再三叮嘱我们到集镇后就找地方住一晚,等天亮了再搭长途汽车去!我们俩谢过之后继续沿着公路摸黑前行。口渴的自己都闻到一股臭味了,嘴唇干了起了皮,我们只好硬着头皮趴到路旁边的水沟里“咕咚咕咚”地喝了好些水(好在那时候没有污染,水可能是干净的,但有没有小蝌蚪之类的微生物就不知道了,反正到处都是黑灯瞎火的,什么也看不清楚)。身体又有些精神了,我们俩喜欢搀扶着,脚上的泡钻心地痛,正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本来天气好好的,突然下起了大雨,眼看着前方不远处有灯光出现,估计离集镇不远了,我和表弟只能躲在一颗大树下不敢挪动一步,就在我们很绝望的时候,一个穿着雨衣骑着自行车的年轻人来到了我们面前,我们通过交谈得知,他是这个集镇上的农民,也就比我大个八九岁,很热情地要我们到他家去住一晚上,等明天再把我们送到车站去。我们高兴坏了,于是一前一后地坐在了自行车的前架后座上,很快就到了他家里。原来他刚结婚没两年,有一个不满一岁的儿子我们也说了我的一些情况,他听说我是部队大院的,好像一下来了精神,并且拿出毛巾给我们洗擦后才各种睡去。第二天早上,他早早地给我们做好了馒头稀饭,我们吃完后与她媳妇道别,他用自行车把我们一直带到汽车站,在等车的时候,他对我说很想去我住的部队大院里看看,曾经在大院门口站了一会儿,不但进不去而且还不准站在大门口。我很爽快地答应了,并且告诉他到了大院门口就去找站岗的战士,要他们打电话找某某某就行了,到时候我会到大门口来接你的,就这样,在一番感激的话语之后还,我和表弟搭上了去A城市的长途汽车……。没过几天,我和同学又到外地去玩了一天,事情也就这么不凑巧,晚上回来进大院门的时候,站岗的战士(我们彼此都很熟悉)说有一个某某镇上的年轻人说是你的朋友来找你,可是你不在,他好像等了你好长时间才离去,我听后心里悔的不得了,可是又没有通讯联系方式,只知姓而不知其名。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那个在我最落魄时伸出援手的兄弟——一个很纯朴的年轻人!

这就是我最疯狂的事,一个最早版“说走就走”的旅行!那一天,8月18日。我和表弟共同把它定为“远足节”!

(谢谢阅读!以上故事乃真实经历!配图来源于网络!)

你们觉得交往几年见家长比较合适?

人生最重要的是生活,而生活最重要的是有请,即爱情、亲情、友情。现在社会的普遍现象是事业占据的人生的大部分,却被大家忽略了,事实上婚姻才是生活中最重要的。

罗曼蒂克远不如同甘共苦

爱情无价但婚姻是有条件,罗曼蒂克永远不如同甘共苦。现在社会的诱惑力很大,很多人都是一见钟情。大家都被糖衣爆弹所迷惑,只在乎自己的感受,从不考虑家人们的想法。婚姻不是过家家,觉得合适了就过,觉得受不了就离婚。夫妻相依为命才能天长地久。

替自己安排婚姻

结婚是有目的的,不是说见到一个人心动了情动了,就很快生活在一起,只要大家过的都不错,别人也觉得自己的对象很羡慕,现在的男女都喜欢追求刺激,喜欢寻求新鲜。更容易感动,一感动就结婚了,从不考虑后果。

人其实在找对象之前就要安排自己的择偶对象。那么你就要先了解自己的需求,取长补短。

结婚是为别人考虑

结婚的目的的组建家庭,如果你是一个矮个子,就要找一个不要太矮的对象;如果你脾气很暴躁,那你是择偶对象就要温柔;如果你是一个很勤快的人,那就不要找个太懒惰了,择偶的标准是为下一代做准备。

择偶前要明确你的目标,你找来的这个对象必须是你父母满意的,能让你父母满意。如果只考虑到你自己,等到结婚后家庭不和谐,生活也就不美满。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相信总会有一个合适你的人,那时候你也不会再这么问大家到底可不可以带ta去见父母。

您的小区是哪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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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级别的小区吧,啥事不管,公共区域下水道睹了也自行负责,私搭乱建从不过问,电梯桥箱脏不拉几的,门卫室一个人上班,车辆进出的地方要收钱都是两个人,车辆乱停乱放也不管,绿化地有一片树子死完了有四丶五年了也不管,有成在的必要吗!

发现自己舔的女神是别人的舔狗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如果你愿意就继续舔,这个我认为没有什么错,真心的喜欢一个人,毫无保留的付出,你做到问心无愧就好,至于结果怎么样,只有老天爷知道了!付出就一定有结果吗?这个答案是否定的,但不付出就一定没有结果这是肯定的,也许兜兜转转还是你呢!既然选择了爱她,就爱到底吧!如果你还能承受的住这种做为舔狗的日子,要是承受不住就放手,放手了就不要抱怨,人在做,天在看,她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老天爷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今天的你就是明天的她,到那个时候她也就明白了现在的你了。还有现在你就玩命的对她好,满足她所有的愿望,让她感觉她就是这个世界上的女王,就算她离开了你,再找任何一个男人,她都会受不了的,因为再也没有另外一个你了。

你们身边有哪些放着好日子不过?

我的邻居小惠,眼神痴呆,穿衣胡乱搭配,走路一瘸一拐,细看那张脸却很俊俏,你绝对想不到她曾经多么光鲜靓丽、盛气凌人,她就是放着好日子不过,把自己作死的。

小惠长的很漂亮,身材也好,在医院办公室打杂,老公是医科大学毕业,副院长,文静儒雅,气质不俗。他俩有个儿子。是我们这儿人人羡慕高看的一家子。

小惠父母曾经都是事业单位领导,她是家中的独生女儿。可能是被娇宠惯了,她任性霸道,谁都不放在眼里,整天说这个骂那个的,满口脏话,真是不能张嘴,一张嘴就掉价。可是他老公从来不在外面说她不好。

医院来了个保安,装腔作势酸了吧唧的,没事儿弹两下吉他,好像挺时尚的样子,小惠没事儿就去跟他闲聊,渐渐地就搞到了一起。

小惠她老公态度坚决地提出了离婚,儿子也不给她,她当时还挺硬的,离就离,我这样的还怕离婚?

保安也是有老婆孩子的人,他看不起老婆,他老婆也瞧不上他那副酸样,老婆极其痛快地跟他离了婚,带走了女儿。

小惠离婚几天后,回原来的家拿东西,见前夫和儿子正在吃饭,两个人对她视若无睹,她一下子怒了,又哭又骂,说前夫教坏了儿子。任凭她怎么折腾,父子俩都不动声色。她哭的坐到地上,邻居们把她拉起来劝走了。

过了半年多时间,小惠的前夫升任院长,并与一位年轻的女大夫相爱了。她不顾颜面大骂女大夫不要脸,早就想抢她男人了。她前夫安排女大夫去省外医院进修,她这才无奈地死了心,投身到了保安的怀里。

没两年,医院缩编裁员,她和保安都下了岗。保安本就是个不着调的人,啥能耐没有,成了无业游民。小惠更不是吃苦的主,跑到娘家不回来,她爸被气的脑溢血而死,她妈甩下她去了南京妹妹家。

保安又去当了保安,小惠还住在妈家,经常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去十天半个月,邻居们各种猜测。

有一次,保安来她家,把她打得半死,好多天都没出屋。邻居们也没人去管,她平时跟邻居都不来往,邻居们看不惯她那个高傲劲儿。

从那以后,她脑子就有毛病了,眼神呆呆的,穿衣胡乱搭配,走路一瘸一拐的。保安跟她说话就像喊猫狗,她乖乖地像个受气的孩子,全然没有了以往的傲气,哪里还能看出她曾经光鲜的痕迹!

她前夫调到市医院当院长,娶了女大夫,生了个女儿,日子过得不要太好。

小惠唯一可安慰的就是儿子很出息,考上了重点大学。可这孩子从来都没有看过她,好像没有她这个妈一样。这不跟没儿子一样吗?

你说小惠这女人是不是把自己作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