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鹃花有毒性吗,红色杜鹃花好养吗?

1、红色杜鹃花没有毒,可以在室内养殖,但白色和黄色的杜鹃花有轻微的毒性,不能放在室内养殖,以免触摸后发生中毒现象。

2、光照条件

杜鹃花有毒性吗,红色杜鹃花好养吗?

在室内养殖红色杜鹃花,应该将它放在光照条件良好的阳台,让植株吸收阳光,从而生长的更加旺盛,但光照过强时,需要用遮阳伞进行遮挡,避免杜鹃花枝叶被灼伤。

3、补充水分

在红色杜鹃花生长过程中,要每隔3-5天为其浇一次水,让土壤保持湿润状态,天气炎热干燥时,要每天往空中喷洒水雾,提高空气中的湿度,让杜鹃花正常生长。

4、注意事项

红色杜鹃花虽然没有毒,但不能将它放在卧室内养护,植株晚上会吸收氧气,释放二氧化碳,会导致卧室内氧气含量变少,不利于人体健康。

驱蜘蛛的植物?

蚊子,蟑螂和蜘蛛,这几种害虫很令人讨厌,我们可以在室内养一些花草,既净化了环境空气,又可以驱除蚊虫,以下几种花草就具有这种神奇的功效:

1、茉莉花:花香浓郁,夏季置于室内能使蚊虫避而远之。

2、夜来香:花瓣夜间开放,白日闭合,其特异的浓香有神奇的驱蚊效果。

3、杜鹃花:具有一定的毒性。蚊虫不敢靠近。

4、万寿菊:有一种冲鼻气味,蚊虫不敢接近它,是一种特殊的优良天然驱虫剂。

5、除虫菊:花中含有除虫菌素,可使蚊虫中毒死亡。

6、薄荷:具有特殊的芬芳香气,蚊虫闻之会晕眩。蚊叮虫咬后,以其叶熬水敷用,有清凉消炎止痒等效果。

火车上售卖的蓝莓李果吃了对身体有害吗?

对身体无害,但是‘蓝莓李果’不是纯蓝莓。

蓝莓是杜鹃花科越橘属植物,李是蔷薇科李亚科李属植物,两种植物为不同科属,理论上是不可能嫁接成功的,目前国内也没有成功的先例。

该产品用蓝莓图片及中文“蓝莓李果”标注在包装明显处,使消费者认定是蓝莓,但实际产品配料是李子,明显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蓝莓李果是虚构事实,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小桃红杜鹃有毒吗?

没有毒性。

红色杜鹃花是没有毒性的,一般有毒性的杜鹃花是黄色以及白色的杜鹃花。同时在种植红色杜鹃花时需要使用合适的土壤,一般可以使用有机质含量较为丰富、排水性较好的沙壤土栽种红色杜鹃花,让植株可以生长的更好。

杜鹃花适合生长在较为湿润的环境中,所以在养护红色杜鹃花时需要为植株提供适当的水分,浸湿全部的土壤,保持土壤处于湿润状态,同时在为植株提供水分时需要注意浇水量,最好可以将水分直接喷洒在植株上,保持环境湿润。

有哪些露骨而又深情的诗词?

提问的兄弟,咱能不能委婉点,毕竟诗词是那么文雅的事,咱可以把“露骨而又深情的诗词”换个说法吗?这东西在古代确实有个专用名称,叫做“艳词”。

“艳词”也叫“侧艳之词”,起源于隋唐到五代这一时期,本来是个正经的诗词体裁概念。但是后来不知道怎么着,竟成为题材艳冶、辞藻艳丽词作的专称,变成了词的内容、风格的分类概念。

唐朝的“艳词”

”艳词”在文学史上是个很大的概念,其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欢乐姿”,指的是欢娱的艳词;二是“发直言”,指的是针砭现实的艳词;三是“哭古恨”,指的是吊古伤今的艳词。严格的说,这三类中,只有“欢乐姿”可以算是真正的艳情词,符合提问者的要求。

白居易在 《与元九书》 中留下了被称为艳词的一组作品:“今春游城南时,与足下马上相戏,因各颂新艳小律,不杂他篇。自皇子破归昭国里,迭吟递唱,不绝声者二十里余”。

陈寅格先生经过考察,在在《元白诗笺证稿》中认为:元、白春游城南时所说的“艳体诗”,主要包括描写妇女的奇装异服和男女艳情的诗。比如这首《重到城七绝句-其一》:“容貌一减一日,心情十分无九分。每逢陌路犹哇叹,何况今朝是见君。”还有这首《刘家花》:“刘家墙上花还发,李十门前草又春。处处伤心心始悟,多情不及少情人。”

元、白的这些诗词主旨为感时伤事,或因故友重逢而唤起心底感慨,或是感伤年华易逝、人生多难,题材既不艳冶,辞藻也不艳丽,几乎无涉于男女艳情,所以唐朝的“艳词”算不得严格上的“艳词”。

唐朝“艳词”的题材内容十分宽广而丰富。既可以现男欢女爱、男女相思、狭邪艳情,也可以反映民生疾苦、针破社会时弊、歌颂天下大治、颂扬君主圣明,吊古伤今、思归怀乡、伤时感事等等。在作品的题材内容方面,唐朝的“艳词”与诗没有太明显的区别。总之,在唐朝,“艳词”不是用来专门概括艳情词或辞藻艳丽的词的术语,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它泛指在酒宴、聚会等场合用于演唱的歌词。

聚会“艳曲”

“艳曲”不同于“艳词”,它是个音乐概念。《宋诗话辑佚》中说:”李煌作红罗亭,四面栽红梅花,作艳曲歌之“,说的就是这种聚会时演唱的曲子。但您不要误会,这个”艳“,并非男女之情的露骨描写,而是指宴会的雅乐里又另外加进了华丽而婉转的抒情部分。

正如《乐志 》中记载的那样:”隋场帝解音律,大制艳曲,令乐正白明达造新声 《纳刑乐》、《万岁乐》、《藏钩乐》、《七夕相逢乐》、《投壶乐》、《长乐花》 等曲。皆掩抑摧藏,哀音断绝。“

隋唐燕乐是词体起源时期的词乐,艳曲正是隋唐燕乐的组成部分。艳曲的特点是乐体短小,”短歌能驻日,艳舞欲娇风“。由于它易记易唱,因此流行于各种饮宴聚会,成为当时的流行音乐,文人们也便于即席填词。在唐末及五代时期,凡是能填入艳曲的歌词就叫“艳词”,艳词也就是配合艳曲的歌词。

“侧艳之词”

何为“侧艳之词”?“侧”,就是不严肃、不正当的意思;“艳”,就是那些香艳美丽的写爱情跟美女的歌词。温庭筠是写“侧艳之词”的专家。《旧唐书-温庭筠传》上说:“( 温庭筠) 能逐弦吹之音,为侧艳之词。”

让提问者失望的是,“侧艳”之“侧”与“艳”都是音乐术语。“艳”就是指艳曲,而“侧”则是指“侧调”。清商三调为清调、平调、瑟调,三调中的“瑟调”被称作“侧调”。侧调来自楚音,属于与雅乐相对立的俗乐,“侧艳”一词本不含有狭邪艳情之义。虽然温庭筠是侧艳词的专家,温词的绝大多数是以妓女、宫女、战士妻子、商人妇、采莲女为描写对象,但其所着重描写的,不外是这些女子的容色服饰之美和离合悲欢之情。因此我们绝对不能把温词”侧艳”的特点理解为狭邪艳情。

宋代艳词

扯了这么多,还是没有扯出提问者想要的答案,真是抱歉。提问者问的那种“艳词”,到底有没有呢?当然有。这种词在宋朝开始出现,其创作的主流一定是读者诸君没有想到的一类人,因为创作“艳词”最著名的,居然是和尚。

和尚也多情,做了和尚还大写爱情诗词,在中国文学史上不乏其人。现代有苏曼殊,西藏有六世达赖仓央嘉措,宋代则有仲殊 、惠洪等 “情僧 ”。

对于和尚写艳词一事,历代评论家在多半持嘲讽 、抨击的态度 。前人在评论惠洪诗词时说:“忘情绝爱,此瞿昙氏之所训 。惠洪身为衲子 , 词句有 `一枕思归泪 ' 及 `十分春瘦 '之语 ,岂所当然!”所以,大家得出的结论是:“此僧风流蕴藉,不减少年,然恐非莲社本色也 。”

宋代的艳词,一般指的是带有男女情爱色彩的词。宋代和尚写艳词,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其原因又是什么呢?

艳僧仲殊

仲殊的是宋代著名诗僧,“世传僧仲殊清才丽藻,雅能缀属小词,每一阕出,人争传玩”,可见他的诗词在当时的受欢迎程度。他是一位与贺铸齐名的诗人,他的词在当时很有影响。

仲殊是个男人,又是个和尚,但他的艳词却带有男女情爱色调,甚至具有明显的女性人格倾向。比如他的《虞美人》:“一番雨过年芳浅。 袅袅心情懒。 章台人过马嘶声,小眉不展恨盈盈。 怨清明。烟柔露软湖东岸 。 恼乱春风惯。 一声莺是故园莺。 乃至如今 见闻处,又多情。”

仲殊还有一首《荷花 》诗:“水中仙子并红腮, 一点芳心两处开。想是鸳鸯头白死,双魂化作好花来 ”。这两首作品,一咏杨柳,一咏荷花,借咏物来写爱情。词用了大量形容女性身体、体态、心理的常用词语来比拟、描绘景物,显得柔情如似水,完全是对思春少女形象的惟妙惟肖的整体勾勒。

仲殊最有名的词作是《柳梢青 ·吴中》:“岸草平沙。 吴王故苑,柳袅烟斜。 雨后轻寒,风前香软,春在梨花。 行人一棹天涯。酒醒处, 残阳乱鸦。门外秋千,墙头红粉,深院谁家。”这首词里。作者就像工笔淡彩画家,慢慢地点染出一幅赏心悦目的水光山色,而最后才画龙点睛地画出露出墙头的美人 。所谓万绿丛中红一点 ,美人才是仲殊心中最美的景观。

如果说写女性尚可理解的话,那么作为一个出家人,在作品中公然追思艳遇 ,就让人大跌眼镜了。仲殊的 《南歌子·忆旧 》就是这样的另类:“十里青山远, 潮平路带沙。 数声啼鸟怨年华 。 又是凄凉时候,在天涯。白露收残月, 清风散晓霞。 绿杨堤畔闹荷花 。 记得年时沽酒, 那人家?”

这首诗看似写景,实是留情。词人在孤独远游时突然想到的那 “人家 ”,肯定是非常温馨美丽的。这首词就是在追思他本人曾有过的艳遇。这个艳遇的对象是他俗世的妻子,还是他的另一位异性知己? 我们无从得知 。僧人的身份决定了仲殊的动情只能是电光石的一刹那,是业已逝去的一场美丽梦幻。

为何僧人要做艳词

宋代诗僧艳词虽艳而 “雅 ” , 艳而 “美 ” ,但绝不艳而“俗 ”,艳而 “淫 ”。以仲殊为例,宋代诗僧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士人出身,他们的出家多是情不得已 。仲殊本人就是因身患麻风 ,才不得已出家的 。他本身并无坚定的宗教信仰,虽托空门,却依然眷恋尘世,曾有的情爱体验无法完全释怀。创作情诗艳词尤正是他们身为凡夫 , 六根未净的典型表现。

唐代开始的禅宗南北宗之争,在宋代以南宗胜利为结束。南宗“一切皆空 ”、“触处皆真”的禅学思想,凸现了所有的世俗现象与日常生活。所谓烦恼即菩提,人欲即妙道,在 “自然” 、“适意”的观念提倡下,给僧人们七情六欲的放纵开了一个方便之门 。在宋代禅林“戒律不必持,定慧不必习,道德不必修,嗜欲不必去”的思想引导下,僧人们往往能直面正视人性、人情尤其是人欲问题。

北宋城市经济及商业文化的日渐繁荣,士林风俗中的宴乐文化弥漫到社会各阶层,歌妓歌舞侑酒与文士填词听曲为一体的宴乐之风成为社会风俗,也是士大夫日常生活的一种行为模式 。宋人喜作词,是因为词更多地承担了与儒家诗教 、诗文道统迥异的文化功能 ,即文学的消遣性、游戏性 、审美性等功能,这种娱宾遣兴式的文化功能体现出宋人对人性人情的理性认识,以及宋人对人之主体价值和独立意识的觉悟。

就算是苏轼、黄庭坚、晁补之、秦观 、贺铸这样的大词人,也流连于个人精神享受,对词文体情有所衷,喜作艳词和赠妓词且津津乐道 。北宋前期的晏殊、柳永自不必说,连欧阳修甚至王安石都写过艳词。黄庭坚好作艳词 ,还被人呵责为 “笔墨劝淫 ”。这些文坛领袖都好写艳词,与他们交好的诗僧写几首,当然一点都不奇怪了。

宋代统治者对佛教采取扶植 、利用政策 ,寺院经济非常发达。 有些寺院月收房租在一万五千以上,每年收粮食百石以上,寺院之富有可想而知。但是宋代僧人出家需要度牒,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剃度为僧。这种考试通过的名额极为有限,要想出家还真得要有点真才实学。这也造成宋代僧人的文化水平较高,往往以没落不得意的知识分子为主,他们有能力,有情趣去创作虽艳而 “雅 ”的作品。

总结

在中国的抒情文学中,有一个规律性的现象,即当着任情而发的原初状态的文学到了 “淫”(过分)的程度时,就会受到儒家哲学思想的规范。这种现象在文学史上是周而复始的。

以偏于言情的诗歌为例:《诗经》中的情歌,至梁陈.间的宮体诗而走上极端,于是有陈子昂大力号召风雅比兴以矫之;而在杜诗成为普遍的审美规范后,发展到明代,又出现了绮艳之作,于是清代诸批评家再起而矫之。词的发展过程中也遵循着同样的规律,在中国的文学中,风雅教化是最重要的批评观念,所以从本质上说,超越这一观念的标准并不存在。 .

当然,一些底层知识分子可能在特定的场合,特定的时间点创作过一些露骨的诗词,这种诗词只能算是“淫词”而不是”艳词“。这种“淫词”香软猥亵,格调低下,绝对是文学的糟粕,还是收起好奇心,远离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