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报警后,执法人员集合到这家豆腐作坊,在大门口的一处角落发现了一袋标注为高级精制盐的物品。执法人员对这一大袋高级精制盐产生了怀疑,在对袋内物品进行了取样化验后,果然不出所料,就是工业用盐。民警随即将作坊老板王某及其妻子抓捕,并将还未使用的工业盐进行了扣押。
禹城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指导员孙健表示:“今年的十月一号以后新实行《食品安全法》第123条明文规定,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原来,王某与妻子常年在村内加工豆腐和豆腐皮。前段时间,王某妻子在集市上看到有售卖工业用盐的,于是贪图便宜就购进了50公斤工业盐在加工豆制品的过程中进行添加。民警询问王某,以前从哪里进盐? 王某回答称以前从盐业进盐,而这次是为了贪图小便宜才进了工业盐。
就这样,王某及其妻子因为非法购买和使用工业盐双双进了拘留所。直到此时,王某夫妻才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
禹城市盐务局刘局长告诉记者:“从我们正规渠道购进的食盐每斤价格为三块四,而不法商贩通过法非渠道购进的工业盐价格为一块六,相差一块八毛钱。”
编后:为了蝇头小利,先不说这招牌砸了。不顾群众的身体健康。这样的黑心老板确实应该好好反省反省。如果您有更多关于豆腐的资讯想要知道,可以点击查看农村创业网豆腐频道详细了解,希望能够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