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油

新华食品北京11月20日电 11月19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批不合格食品下架名单。25种不合格食品中,“大名府”等4种芝麻油被检出脂肪酸组成不合格,涉嫌掺杂掺假;“多旺沁园”袋装油条、馒头等样品则被检出不得检出的苯甲酸。

在下架食品名单中,有4种芝麻油样品被检出脂肪酸组成不合格,分别是:标注北京得利顺发芝麻油坊生产的规格型号为220毫升/瓶的“大名府”小磨芝麻油、标注北京百世口福食品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400毫升/瓶的“古福”小磨芝麻油、标注和县久盛调味品厂生产的规格型号为350毫升/瓶的“长添牌”纯芝麻芝麻油、标注三原徐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360毫升/瓶的“浩大”纯芝麻芝麻油。据了解,脂肪酸组成是反映油品纯度的指标,每种食用油都有特定的脂肪酸组成比例,如果掺入其他食用油,则其脂肪酸组成比例会偏离标准范围。

菌落总数超标也是25种食品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标注北京生命之源饮料厂生产的规格型号为18.9升/桶的“碧谷”桶装饮用水样品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实测值是标准值上限的360倍。标注沈阳永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20克/袋的“百世醇香”哈尔滨风味红肠样品被检出铅、菌落总数均超标3倍左右。北京年糕杨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500克/袋的八宝油茶面样品被检出大肠菌群超标。

另外,北京福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两种“厨之盼”样品被检出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足,分别是规格型号为“350毫升/袋”的黄豆酱油和规格型号为“1.75升/桶”的黄豆酱油,氨基酸态氮含量实测值分别为0.03克/100毫升、0.07克/100毫升,而标准值为≥0.4克/100毫升。据了解,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含量的高低代表着酱油的鲜味程度和营养价值,是衡量酱油品质的重要指标。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标称北京乐佰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300克/袋的“多旺沁园”油条、规格型号为500克/袋的馒头样品均被检出不得检出的苯甲酸。青岛松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200克/袋的“松源青青”糖蒜样品被检出苯甲酸超标。据悉,苯甲酸属于防腐剂的一种,被企业用来抑制食品中微生物的繁殖,以延长食品的保质期。长期食用添加苯甲酸防腐剂的食品,可能导致人体肠胃功能、血液酸碱度失调,并对人体肝脏造成危害。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