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

花生是莒南县农民种植的主要经济作物,花生常年种植面积40万亩,花生产量多年来一直位居全国前列,全县花生生产、加工、销售企业500多家,从业人员10多万人,从2010年年出口创汇均超过2亿美元。今年,“莒南花生”在获中国-欧盟产品出口互认之后,又被农业部列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县”。多年来,莒南高度重视花生产业的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助推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取得了显效成效。

一是加快花生良种体系建设。县委、县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搞好花生良种产业化的意见》、《关于加快优质花生良种推广工作的通知》、《关于发展花生良种示范基地搞好标准化生产的意见》等文件,建立健全了行业协会、研究所等相关服务、技术推广体系,县财政每年拿出300-500万元用于良种补贴和项目配套建设,先后繁育推广了“丰花1号”、“花育30号”和“花育25号”等优良品种,实现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

二是狠抓生产基地建设。重点加强“20万亩国家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高产创建、单粒精播万亩示范片的建设。同时,引导龙头企业建立自己的生产基地,促进农民与企业的结合。目前,全县生产基地已扩大到30万亩,可年产优质花生10.5万吨。

花生

三是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县农业局会同质检、卫生、经贸等部门,制定《莒南县花生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等10个花生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5个花生系列产品加工标准,并在全县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推广实施,有效提高了花生原料质量,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是着力壮大加工产业集群。加大对花生加工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产业集聚,实现花生加工产业的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先后扶持16家龙头企业新上花生蛋白加工等具有国家先进水平的技改生产线55条;从2007年至今,协调农发行累计为花生龙头企业提供国家政策性贷款20亿元,争取各级财政贴息近1400万元。全县规模以上花生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到200多家,有自营出口权企业140家。其中,市级重点龙头企业20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5家,8家出口企业通过了ISO质量认证和ISO标准体系认证,5家企业获得欧盟注册;12个品牌的花生制品获“三品”认证使用权;7家企业产品获得省以上名牌或著名(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