蝎子属有益野生动物,有较高的药用价值和食用价值,今年入夏以后,受经济利益驱使,巴音杭盖森林公安派出所辖区内发生多起非法猎捕野生蝎子的违法活动,致使野生蝎子数量急剧减少,有害昆虫大规模繁殖,自然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对林业和农牧业生产造成严重危害。
8月份以来,巴音杭盖森林公安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之规定,按照乌中旗森林公安局的安排部署,开展了“保护野生蝎子资源、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此次严打行动共收缴野生蝎子4.7千克,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8人次,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民警将收缴的野生蝎子及时放归自然,让其重新发挥保护生态作用。野生蝎子是益虫,主要捕食蝗虫等害虫,1只蝎子1年能吃掉1万只蝗虫等害虫。大量的非法捕捉,会造成蝎子数量急剧下降,导致这一地区野生动物食物链遭到破坏,最终会使本来就脆弱的生态环境失去平衡,蝗虫、蚊蝇等有害生物泛滥成灾,庄稼会遭到破坏。在此,乌中旗森林公安呼吁广大农牧民朋友,不做非法收购、滥捕野生蝎子的行为,同时对违法猎捕各类野生动物行为要积极进行举报,爱护我们的大自然,保护生态平衡,造福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