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丽花惨案图片,有哪部电影你最少看过三遍以上?

老电影《小城之春》,黑白片。我推荐不止一次了。

《小城之春》是由费穆执导,石羽、李纬、韦伟、张鸿眉、崔超明主演的一部剧情片。

影片讲述了一个已婚女人在丈夫久病不起的情况下昔日恋人前来拜访的故事。该片于1948年上映,1995年被评选为中国电影90年历史上10部经典作品之一;2005年被金像奖评为百年百大电影第一名,同时被英国电影杂志《视与听》846位影评人评为影史TOP250的127名(得13票)。(摘自百度)

这部电影里那女主穿着旗袍挎着篮子在古老的城墙上眺望行走的经典镜头几乎具有多方面的象征:天空一样广阔的生活,女性、人性之美,民族文化道德的古老与顽强,爱情与婚姻,家庭责任的平凡与伟大……总之让人过目不忘,想到很多很多。

至于故事情节,可不止三角,而是六角。

一边是久病卧床的丈夫;一边是前来拜访的风流倜傥的初恋,同时是丈夫的朋友;还有一边是爱上自己这位初恋的小姑子。

在什么都可能发生的情况下,然而什么也没有发生。

又什么都发生了,那就是内心情感的狂风暴雨。

中国人过去就是这样,发乎情止乎礼。

在欲望、情感与道德风化面前,纯粹的中国人往往选择后者。

所以,日常生活的平静湖水下面是心灵与人性的惊涛骇浪。

生活的小舟在人伦与人性的湖面划过,充满诗情画意。

“诗三百”那么美,美得沁人心脾,仅因为“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看懂了《小城之春》,也就读懂了中国人的东方情感与道德。

为什么看几遍也不厌?因为表达和没表达的太丰富!

导演是伟大的费穆,编剧李天济。

费穆不仅是天才导演,而且是知识分子,学贯中西,由于人中龙凤不同凡俗,一生受排挤。

当年李天济《小城之春》的剧本,没一个导演愿意拍,是费穆慧眼识珠并参与修改。

费穆早逝,1951年去世于上海;李天济长寿,1995年去世。

除了四十年代的《小城之春》,李天济还在五十年代编写了《今天我休息》,在八十年代编写了《爱情啊,你姓什么?》

前两部是经典,三部都能分别体现三个年代的时代风貌。

最神奇的,是李天济这金牌编剧,还能演电影导电影,他演过好几部电影,还在五十年代就获表演奖,还执导了《不夜的村庄》和《抓壮丁》。《抓壮丁》将阶~级~斗争搞笑化,属于独创。

李天济文学艺术的开端,是写报告文学。

田壮壮曾经翻拍《小城之春》,向这部老电影致敬,由阿城编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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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叙述方式是怎样的?

我大约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又看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之所以说又,是因为曾经某个躁动的时期我也试着拿起这本书,去探索被誉为魔幻现实主义巨匠的马尔克斯曾经写下的这本孤独的失乐园,跟许许多多初读它的人一样,我在富有绵密的,繁茂的想象力的这本书里穿梭了很久后发现自己迷失在了那不断重复的人名中,然后便放弃了,将它束之高阁,等待岁月把我的躁动磨平只剩下平静,再来重新翻开它的扉页。

这一次我没有再放弃,一口气将它看完。绚丽奇瑰的文字化身成一排一排白浪猛烈的拍击内心的礁石,那些从前觉得索然无味的字句在时隔多年后居然散发出钻石般的光芒将我点亮,我迷醉在马尔克斯制造的玻璃房子里,迷醉在十九世纪波澜壮阔的南美自由斗争史中。我并不觉得马尔克斯想要表达的东西包含太多的隐喻,只不过他那迷离魔幻的文字如同站在草叶上瞪大了翅膀上双眼的彩蝶,让捕食者陷入对未知的迷茫和惊慌,幻想出过多的不存在的意义,实际上他们忘了蝴蝶的翅膀并不会生长出眼睛。

百年孤独同以往我看过的小说都很不一样,它没有固定的叙事框架,没有悬念,甚至没有主角,马尔克斯似乎不屑让自己的小说悬念迭出来吸引观众的注意,他只是用笔尖忠实的记录着百年里一个家族发生的光怪陆离的奇事以及兴衰荣辱, 他将一部拉美自由解放史揉进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命运里,以其独有的视角告诉世界南美是块破败的被世人遗忘的孤独之地。

奥雷里亚诺身上有太多南美解放者们的影子,玻利瓦尔,加里波第,圣马丁。他是个理想主义者,勇敢,节制,聪明,但却十分冷漠,他的母亲对他最后的评语是“不过是个无力去爱的人”,奥雷里亚诺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与保守势力斗争的伟大事业中,但最后却在常年的征战中迷失了最初的自己,蒙卡达将军在被他枪毙前对他说“你那么憎恨军人,跟他们斗了那么久,琢磨了他们那么久,最终却变得和他们一样。” 这真是莫大的讽刺,正是印证了尼采的那句话——当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你,当我们与魔鬼做斗争的时候应该当心不要让自己变成魔鬼。 奥雷里亚诺在发动了三十二次起义战争后最终妥协于保守势力与自由派的和解中,他在二十年的战斗里累计起来的那些荣誉,威望,那些对自由必胜的坚定信念,最终被丑陋的政客和自己内心里的疲倦所摧毁,他丢下枪,转身逃进小黑屋,借由反复锻造小金鱼的繁重劳动来让自己重新回到少年时代在炼金屋里有过的安宁,奥雷里亚诺上校在晚年的暮景里目睹自己十七个儿子被谋杀而无能为力,他像一把生了厚厚的铁锈的步枪,当瞄准了那些杀死自己儿子的凶手的时候,却发现枪栓再也拉不开。他在得到马尔克斯上校对再次起义这个建议的拒绝的回复后陷入了彻底的孤独,他于是不再出售小金鱼,而是反复的锻造重铸再锻造,这种循环的劳作是安慰孤寂心灵最后的麻醉剂,是在绝望灰败人生里的最后支撑他勉强活下去的稻草。事实上经历过多次暗杀和一次自杀的他早已不再看重生存或死亡的特殊意义,活着或者死去对他来说没有意义更没有区别,那仅仅是一种选择,无所谓好坏和对错,孤独是冰冷的寒铁,任何被它触及的肌肤都将化为冻结的荒原。

不知为何我特别喜欢奥雷里亚诺这个冷漠的理想主义者,即便是在最后他的妥协,他在部下们的哀怨中舍弃了最后的胜利果实,我依旧喜欢他那种纯粹的,不带温情的理想主义。这让我想起电影《精英部队》里有着同样纯粹的理想主义的纳西门托上校,他们有着同样的坚毅,勇敢,以及不那么丰富的情感,不同的是纳西门托上校并未妥协,他独自一人与肮脏腐败的政客战斗到了最后一刻。他在被伏击后拿起自动步枪坚决的反击时露出的冷静残酷的表情的一瞬间,让我不得不承认这世上从来不缺乏拥有理想情怀的勇敢战士,即便他们的晚年很有可能像奥雷里亚诺上校那样陷入孤独的凄凉,但他们曾经勇敢的拿起枪同这个世界的不公战斗过。

布恩迪亚家族始终与乱伦保持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尽管强势的老祖母乌苏拉竭尽全力的想要扼杀这种危险且不名誉的爱恋,但这枚红色诱人的不伦之果却从未真正被捏碎过,欲望是无法被扑灭的三味真火,灼烧着布恩迪亚家族一代代阿尔卡迪奥们,而在欲壑难平的背后,是他们那绵绵不绝难以排遣的孤独,这种孤独像一条幽长的逆流始终贯穿在布恩迪亚家族百年的历史河流里,纵使取名阿卡迪奥的子嗣代表着放纵,浪荡,强壮和鲁莽,代表着在夜夜笙歌金迷纸醉的生活里享受着美酒和女人的人生态度,他们也会在一波又一波纵欲后的疲倦拍打下看到自己内心深处的孤独和荒凉,这是布恩迪亚家族的阿尔卡迪奥们对孤独抗争的一种尝试或者方法,然而这与奥雷里亚诺们最后的结局并没有什么分别。

阿玛兰塔与蕾贝卡一生的爱恨纠缠起源于对意大利琴师的爱恋,贯穿阿玛兰塔一生对蕾贝卡的仇恨让人难以理解,即便是她早已不在爱那个面目模糊的意大利琴师的暮年,她对蕾贝卡的恨意也未见消退,最后只能借由母亲乌苏拉对她的理解才能窥见她内心中胆怯与对爱情渴望的缠斗,阿玛兰塔内心的自卑和企图对爱情的绝对掌控让她错过了一生中所有的爱,她宁愿失去,宁愿永远的失去,也不让自己踏出拥抱爱情的最后一步,这是一种对爱情最终会分崩离析的预想的恐惧,是一种对不可预见的未来的胆怯,她可以忍受永远不得到,也不去体会那失去的孤独滋味,这是早年与蕾贝卡的斗争中吃到的经验教训,所以她恨了那么久这个远房的姊妹,因为正是由于她的原因,让她终生惧怕爱情。

而蕾贝卡则是有着跟阿玛兰塔迥然不同的性格和人生,她和阿玛兰塔是盛开在布恩迪亚繁茂枝头的双生花,一生都在争斗。如果说阿玛兰塔像一株带刺的月季的话,那么蕾贝卡就是一朵鲜艳热烈的大丽花,蕾贝卡追求放纵的欲望,追求灼烧滚烫的爱情,她不顾乌苏拉的反对与霍塞.阿尔卡迪奥热烈的做爱,她是正午时分烧红的太阳,将所有的感情和欲求播撒在人生的土壤上。每当她到了孤独困苦的关头便将泥土送入自己的口中,她大口大口的贪婪的嚼着散发着腥气的泥土,就像她在一生中不停的用对性的欲望填满自己内心中孤独的空洞一样,她只能用这种贪婪的吞咽才能抵抗人生中的逆境和困苦,抵抗长夜里慢慢袭来的孤寂撕裂心扉的剧痛......

然而马尔克斯的通过百年孤独想要表达的东西还远不止此,在长达百年的时光里,马贡多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失眠症,战争,自由派与保守派的和解,美国人的到来,香蕉公司工人的大罢工,被遗忘掉的大屠杀,布恩迪亚家族的日渐凋零。他让人们看到工业发达国家对落后国家的欺凌掠夺,军阀的残忍无情和政客的无耻,用失忆症和被人们当做不存在的大屠杀来讽刺人民的集体无意识。马贡多是整个拉丁美洲的缩影,它在复杂交错的离奇与荒谬的不合常规的事件里逐渐凋亡,在拉美长达百年的自由斗争中从繁荣走向败落。 马尔克斯在书中夹杂了非常多的亦真亦幻的神奇事件,灵魂,死神,升天,飞毯, 这种将荒谬神秘主义与现实结合起来的写作在我看来并没有过多的象征意义,这只是马尔克斯寻求某种突破以往写作桎梏的尝试,它更像是布恩迪亚家族成员们在孤独中自我催眠后的幻象。

孤独本身没有意义,有意义的只是人在孤独中所呈现出来的不同状态,以及因此而产生的种种对孤独反抗的尝试,尽管最后并没有什么卵用。

借书中的一段话来收尾吧。“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乱且坚韧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你见过哪一件最残忍的案件?

多谢邀请!

本人基层小法医。

今天讲一个高度腐败尸体判断死亡时间的案子。没错!高度腐败的尸体,那味道绝对令人窒息。

2013年9月的一天。有个清洁工阿姨在公园厕所的后面发现一具高度腐败的女尸。

公园是个啥地方?每天有很多大爷大妈来公园跳广场舞,有小孩的来溜孩子,谈恋爱的小青年来这里约会,人流量巨大,在这个地方发现一具女尸,并且还是一具放了好多天臭了的女尸,那轰动效果可想而知。

你想呀!两个热恋中的小青年在凉亭里卿卿我我,一群大妈在广场上跳“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离他们直线距离三四米的竹林里一直有一具女尸在默默注视着他们,嘿嘿!想想就觉得刺激!

为啥公园人流量这么大,女尸放了这么多天都没被发现呢?

我们来看一下现场:现场位于一个湖滨公园的一个厕所后,距离公园入口处约30米。厕所的后面有一大片竹林,竹林枝叶茂密,我们的视野看不到竹林里面的东西。溜着厕所墙和竹林相接触的地方有一个缝隙,勉强能钻过一个人,女尸就在这个缝隙里被发现。

在夏天抛尸,把尸体找个地方藏起来让别人找不到,很简单,但是过几天尸体变臭了,想把这个尸臭掩饰起来不被发现那就难了。

厕所这个地方,本身就臭,抛尸在这里,即使人流量大,即使过路的人闻到臭味,也不觉得异常。从这方面思考,这个抛尸者还真有点小天才!!

废话说的有点多,来看尸体吧!

女尸呈高度腐败状态,口鼻腔及眼周可见大量蛆虫滋生,面部特征已经无法识别。腹部鼓起,体表可见大量腐败的水泡,腹部及下肢可见广泛腐败静脉网。

死者身材中等,穿个浅蓝色的碎花连衣裙。从裙子的款式来看,死者应该是个很年轻的女孩。

死者的颈部有一明显的索沟,因皮革样化,让这个索沟变的更加明显,通过索沟的压痕可以判断出这个索沟是类似于电线之类的东西形成,而现场没有发现类似于电线之类的绳索。

虽然尸体还没进行系统解剖,但是毫无疑问,我们能判断这是一起命案,因为死者没办法自己把自己勒死。

我在以前的文章里说过,调查一个命案首先解决的就是找尸源,即调查清楚死者是谁?

当我们把尸体抬出来的时候,围观的一个大妈一见这具尸体就说道:

“这个女孩我认识,她是那谁谁家的女儿,她妈前几天还给我抱怨,闺女大了管不住,说走就走,连个招呼都不打一声。就她这花裙子,错不了!我四天前还看到她在这附近溜达,穿的就是这个花裙子!……”

通过大妈的线索,我们很快搞清楚了女尸的身份:死者,女,19岁,某卫校的学生,今年夏天刚刚毕业,还没开始实习。

死者的母亲叙述:“女儿两周前离家,当时自己没在意,因为女儿有一个男朋友,她经常住在男友家中,所以根本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

既然她有男友就调查一下她男友吧!

我们去女孩男友家,刚表明警察身份,女孩男友就怂了,女孩男友道:

“我知道你们找我是为了什么!某某(女孩名字)是我杀的!这几天我过的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晚上天天做噩梦,一闭上眼睛就是某某的影子。”

女孩男友继续说:

“一周前的一个晚上,我和某某(女孩名字)一起去参加我同事的生日聚会,在聚会上我们因为一点小事争吵了起来,某某竟然当着我众多同事的面打了我,我一个大男人,被她一个女人当众殴打。我当时没有发作,因为我非常喜欢她,她年轻漂亮,我平时总是宠着她。”

“聚会结束后,已经很晚了,因为喝了一点酒,没有开车,我们就一起步行穿过公园回家。在路上我对某某说:男人嘛!总需要点面子!希望她以后不要当众人的面办自己难堪。谁知某某听后立即破口大骂,根本不顾及我的感受,我很生气,将她按倒在竹林附近的地面上,用手捂她的嘴,希望阻止她继续骂人,没想到我根本按不住她,她反而比以前骂的更凶了。因为喝了点酒,我一时冲动就用随身携带的手机充电线勒她脖子,没多久,她就不动了。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杀了人,非常害怕,于是就顺势把她拖到了附近的竹林深处……。”

这个案件没花多少时间就破了,顺利抓到了嫌疑人,嫌疑人也完美供述了犯罪过程,案子到这里应该可以结束了吧!

嘿嘿!其实是不可以滴!

因为目前这个案件还存在一个很大的漏洞。

细心的小伙伴们肯定都已经发现了:女孩的死亡时间有问题。

我们是根据大妈的目击来找到女孩身份的,据大妈所说,她四天前还看到女孩在公园里溜达。

据女孩男友叙述,他至少在一周前就把女孩杀了,那么女孩怎么可能四天前在公园出现。

是大妈的记忆错误?

还是女孩男友根本就是在说谎?

亦或者是灵异事件?

要解决这个问题,其实不难,只需要法医推断女孩的死亡时间就行了。

对于尸体早期的死亡时间推断,相对比较容易,我们可以通过尸温,尸僵,尸斑等等来推算。

但是对于晚期的腐败尸体该怎样推断死亡时间呢?

目前来说,没有很好的方法。因为影响尸体腐败的因素非常多,温度,湿度,室内室外,季节,动物破坏等等。要想通过尸体的腐败程度来推断死亡时间具是那一天,是非常困难的。

在夏季,温度湿度都很高的湿地环境,最快一周尸体就可以白骨化。

在冬季,被冰雪覆盖的尸体,到春天冰雪消融后软组织还能保存完好。

那么这个案件我们能不能尽量准确推断死亡时间呢?

当然可以!

法医需要做的就是到现场捉蛆。

没错!就是捉蛆!

相对于温度湿度的喜怒无常,昆虫的生长还是很有规律滴!

在夏季,暴露在室外的尸体,死亡数分钟后苍蝇就可在尸体上产卵,尤其以眼耳口鼻部为最爱。10-20小时孵化成蛆。在温度30℃以上时,蛆每日生长速度0.24-0.3CM。4-5日后成熟,体长可达1.2CM,然后潜入土中成蛹。再经过一周蛹破壳成蝇。

春秋季节,蛆每日生长约0.1CM,约两周变蛹,约四周变蝇。

夏季若在尸体边见到蛹壳,则说明该尸体至少已经暴露两周以上。

所以,我们只要通过测量尸体上找到的蛆的长度,计算出蛆龄,进而就能推算出尸体的死亡时间。

我们再回到这个案件,因为这个案件的现场是土地,为蛆的生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所以就可以用法医昆虫学的知识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去现场翻泥土,看看是否有蛹壳,经过翻找没有发现蛹壳,说明死亡时间在两周以内。

其次,我们要捉很多蛆,为什么呢?因为只有最大最胖的才是第一批孵化出来的蛆宝宝。

第三,测量蛆宝宝的身高,这项工作很不容易做的,蛆宝宝就像一个熊孩子一样,时时刻刻都在蠕动,你又不能将他一巴掌拍死!

第四,拿出最近的半月的天气温度变化表,根据每天的温度变化,结合蛆宝宝的身高就能推断出死亡时间。

最后我们推断女孩的死亡时间是八天。女孩男友叙述的时间是九天。基本符合。

现在在命案的侦破中,都是重证据轻口供,甚至是零口供。因为口供的主观因素比较大,而客观证据是唯一的。

大家觉得这个案子有生之年能告破吗?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萨沙第10109条回答。

南大碎尸案不太可能被侦破,主要是没有任何可靠的证据。

受害女孩刁爱青1996年1月10日当晚离奇失踪,1月19日后在几个地方发现了碎尸。

虽然南京警方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侦察了很久,至今没有侦破。

萨沙写过几百个案件,也要承认南大碎尸案是离奇的。

之所以离奇,主要在这几个方面:

第一,碎尸的手法。

萨沙写过很多碎尸案,但南大碎尸案是绝无仅有的。

普通歹徒杀人以后为什么要碎尸?主要是尸体太大,移动的时候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

将尸体切碎以后,就可以比较隐秘的抛尸,不容易被人发现。

但普通碎尸,少则碎成几块(黑色大丽花被碎成两块),多则不过二三十块,这就足够了。

这主要是碎尸没有那么简单,非专业人员一来没有技术,二来没有胆量,根本无法将尸体切的很碎。而且碎尸多是硬砍硬劈,凶手需要花费巨大的力气,才能勉强完成碎尸。

南大碎尸案破天荒的将尸体切碎成2000多块,而且刀功非常精湛,甚至将肉片码放整齐后才包裹起来丢弃。

这也让最早发现一包碎尸的清洁工大妈,误以为是猪肉,拿回家清洗后发现肉片中有三根手指,才被吓得晕倒在地。

这种碎尸堪称全国极其少见的,凶手不但具有专业技术,胆量超群,更有明显的变态心理,似乎对将少女切碎有某种病态的嗜好。

根据碎尸推论,凶手可能是同解剖有关系的职业,比如医生(或者医学院学生)、护士、屠夫、厨师这些职业。

第二是,抛尸的地点。

尸体大体被抛弃在两个地方,一个是郊区的龙王山,一个是南京的市中心华侨路、水佐岗、小粉桥、南大天津路校门、体育场、汉口路医院等处等地。

熟悉南京的人看到华侨路、水佐岗会大吃一惊,因为这里恰恰是南京最热闹的地方。

至于小粉桥、南大天津路校门、体育场、汉口路医院几乎就是在南京大学内了!

站在普通人的角度,这些地方都是最不适合抛尸的地点。

华侨路可以堪称南京人流量最大的地方,就算夜晚抛尸也存在被目击者看到的可能性,而且第二天肯定会被发现。

至于南京大学的教职工众多,在这里抛尸也是不可思议的行为。

最初很多人认为,这是凶手心理变态,故意要向社会示威,挑战社会。

今天看来,似乎不是如此。

大家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些抛尸地点其实同南大都有着密切的关系。

所谓龙王山是南大新校区,1993年刚刚开始运行,四周都是荒山野岭,非常适合抛尸。

凶手应该是准备将尸体运到这里来抛弃,也确实抛了几次。但1996年,从市中心到龙王山的交通很不方便,歹徒又不敢一次携带太多碎尸,所以抛尸效率较低。

到了1月19日,可能歹徒遭遇了突然情况,同住的妻子、孩子或者亲戚、室友之类回来。他唯恐穿帮,迫于无奈才紧急将剩余碎尸全部丢弃。

1996年普通南京人不可能有私家车、摩托车之类,最多只有自行车。

凶手应该就住在南京大学附近,仓促之间他只能将几包碎尸草草的丢在附近。

所以才会出现碎尸被仍在闹市区的情况,不是挑战社会,是凶手无可奈何的行为。

由此可以有两个推断,凶手对于南京大学非常熟悉,对于周边也比较熟悉,非常有可能是教职工,或者同南大有关系的什么人。

第三,杀人动机不明。

刁爱青是江苏苏北乡下的女孩,家里都是农民。

她本人来南京读书才2个多月时间,除了同学以外根本就不认识什么人,也没有亲戚在这里居住。

如果是抢劫或者绑架,刁爱青显然不符合作案的目标,况且当晚失踪时她也没有携带财物,空手上街。

如果是报复杀人或者因为感情矛盾杀人,刁爱青是个19岁女孩,平时性格内向不爱惹事,来城里时间又这么短,哪里有仇人,也根本没有男朋友。

相对可能的杀人动机,也许是劫色。

不过刁爱青也不是什么美女,相貌属于非常普通的一类,再说直白点还有几分土气。

凶手如果是劫色惯犯,似乎也不该选择刁爱青,毕竟满大街都是美女。自己既然都要强奸犯罪了,为什么不挑个漂亮性感的。

至于网上胡说的什么器官、肠子之类,其实碎尸全部被找到,内脏并没有缺失,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

至今,凶手杀害刁爱青的原因不明,只有种种猜测。

第四,凶手为什么能够杀人碎尸于无形。

刁爱青失踪的时候已经吃过晚饭,大约是晚上7点左右。因为同宿舍女生违反学校规定使用电器,导致担任宿舍长的刁爱青也受到处罚后,心情不佳赌气外出散心,此后再未回到宿舍。刁爱青离开时,铺平了自己的被子,似乎表明她根本没准备走远,只是准备出去随便转转就回来睡觉。

目击者最后看见刁爱青的地点,是南大围墙外的青岛路。

根据碎尸抛弃的情况来看,刁爱青应该就是在南大附近遇害的。但1996年的晚上,南大附近同样也是闹市区,路人是非常多的。

在这里的户外想要不动声色杀死一个人,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唯一的可能,就是凶手设法将刁爱青骗入屋内,关门后行凶施暴。

但是,刁爱青可没那么容易上当,她是个非常小心谨慎的人。

她的闺蜜,高中女同学回忆两人结伴行走时,如果遇到陌生男人问路、搭讪,闺蜜还会应付几句,刁爱青总是一语不发,事后还让她不要同陌生男人说话,可能是坏人。

况且刁爱青作为从乡下刚来成立2个月的年轻女孩,本能的会很警惕,怎么可能随便同男人进入什么屋内呢?

这也是非常奇怪的地方!

另外,大家也许不知道,碎尸可没那么简单,会搞出很大的血腥味。

南大附近的居民区之类,当年都是老房子,互相靠的很近。如果在这里碎尸之类,邻居百分之百能够闻到血腥味。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凶手要将碎尸用大锅蒸煮?因为他不可能立即抛尸,唯恐尸体很快发臭引起邻居注意。蒸煮会延缓尸体发臭的时间,便于慢慢抛尸。

但是,歹徒碎尸这么大动静,不引起怀疑是很奇怪的。

有可能的是,歹徒就是从事类似工作的,即便有些奇怪的味道,邻居也不会在意。

第五,为什么案件无法侦破?

就是没线索。

尸体碎到这种地步又被蒸煮过,能够辨认出是刁爱青就是奇迹了,哪里还有任何线索。

即便刁爱青生前在尸体上留下了歹徒的毛发、皮鞋甚至血迹、精液,此时也不可能存在了。

尸体上没有留下证据,唯一的线索就是装碎尸的袋子和包裹的床单。

这些东西的档次都不高,一些还是当年知青用过的老旧廉价货。可见凶手要么是经济不宽裕,要么就是比较恋旧,留下了很多老东西。

但仅仅凭借这几样东西,还是不可能抓住凶手。

另外就是没有目击证人,看到凶手杀人或者抛尸。后来发动数千警力走访周边群众长达几个月,也是没什么有用的线索。

说来说去就是一句话:没线索加没证据。

就算现在有人站出来说刁爱青是他杀的,你也很难有证据将他定罪。

这毕竟是90年代,当时案件非常多,刑事案件侦破率还不到30%,很多杀人案都无法侦破,南大碎尸案只是其中一起。

如果放在今天,最低程度可以通过天眼系统录到凶手的外形,多少有点用处。

萨沙以前做过分析,我个人认为最大的可能如下:

这是一个文质彬彬的知识分子作的案,有可能就是南大的教职工。

这个斯文败类通过温文尔雅的外表,彻底获得了刁爱青的信任。

此人就住在南大附近,之前同刁爱青有过粗浅的接触,算是半个熟人。

但这个禽兽不是好人,只是一个伪君子。平时他在别人勉强伪装成正人君子,内心其实卑鄙龌龊,有很多下流念头。

此次看到刁爱青涉世未深,就有将其诱奸的念头

当晚偶遇后,这个禽兽将其骗到家里试图诱奸,没想到刁爱青断然拒绝。禽兽当时精虫上脑,干脆使用暴力进行强奸或者强奸未遂。

刁爱青当时肯定是处女,受辱后发誓要去检举。

凶手唯恐坐牢加上名誉扫地,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的杀人灭口。此人懂得医学知识或者类似的解剖学知识,从容的碎尸后丢弃在南大郊区校区。

在准备继续抛尸时,突然同住的人提前回来。此人唯恐穿帮,无奈之下连夜将剩下碎尸用自行车携带,胡乱扔在南大周边几个地方。

此人心理素质很好,在随后排查中没有露马脚。他没有前科,后来也没有作案,案件自然无法侦破。

萨沙要说的是:凶手就算逃过了人间的法庭,也逃不过死后上帝的法庭。杀人者终究会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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