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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

娶红玫瑰或者白玫瑰取决于一个人的爱情观。

红玫瑰,久了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白玫瑰,久了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就是说,男子无论挑了红玫瑰还是白玫瑰,日久都不会珍惜了,只会心心念念自己没有得到的那个。

《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张爱玲诸多作品中一部广为流传的中篇小说。

张爱玲说每个人都有一朵红玫瑰和一朵白玫瑰,原话是什么?

【原句】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出自】

《红玫瑰与白玫瑰》(1944年张爱玲著的小说)

【主要内容】

中篇小说,收录了张爱玲于一九四四年至一九四七年创作的中短篇小说,包括《年轻的时候》《花凋》等十余部作品。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普通人隐秘的心理与情结,展现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中西方文化交汇时人们的情感、婚姻生活,揭示了传统与现代融合下男权社会中女性难以摆脱的悲剧人生。

拓展资料

红玫瑰与白玫瑰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表达了什么)

【作者】

张爱玲(1920-1995),中国女作家。祖籍河北丰润,生于上海。1943年开始发表作品,代表作有中篇小说《倾城之恋》、《金锁记》、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和散文《烬余录》等。

1952年离开上海,1955年到美国,创作英文小说多部。1969年以后主要从事古典小说的研究,著有红学论集《红楼梦魇》。已出版作品有中短篇小说集《传奇》、散文集《流言》、散文小说合集《张看》以及长篇小说《十八春》、《赤地之恋》等。

1944年张爱玲结识胡兰成与之交往。1973年,张爱玲定居洛杉矶,1995年9月8日,适逢中秋节,张爱玲的房东发现她逝世于加州韦斯特伍德市罗彻斯特大道的公寓,因动脉硬化心血管病而去世,终年75岁。

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那本书主要讲什么内容?

《红玫瑰与白玫瑰》主要内容:

故事发生在男主人公佟振保的身上,振保留学期间,有一个叫玫瑰的初恋情人,因为这个初恋,他将所有女人都称做玫瑰。他曾因拒绝过玫瑰的求欢而获取了"柳下惠"的好名声。但是事后再想起来,心里却隐隐感到后悔自己的正人君子。

留洋回来的振保在一家外商公司谋了个高职,做了上海一家老牌外国商社的高级职员。为了交通方便,他租了老同学王士洪的屋子。

王士洪有一位太太,名叫王娇蕊。是一位风情万种、十分娇媚的女士。她总令振保想入非非。有一次,王士洪去了新加坡做生意,经过几番挣扎和纠结,振保终于还是与娇蕊天雷勾地火,成就了好事。

振保是没想那么多的,在他的认知里,王娇蕊是个有夫之妇,是一个自由的妇人。就算两人发生了什么,他也是不用负任何责任的。但令振保所料不及的是,王娇蕊却不是玩玩而已,而是对他付出了真感情,并且她还已经把真相告诉了王士洪。

振保听后仿佛失了魂一般,仓皇逃离王娇蕊身边,去了酒馆浑浑噩噩的喝酒。他很怕,怕老同学知道后会憎恶报复他,怕世人知道这件丑事后他会名声扫地,他怕看见别人对他露出鄙夷的眼光……

受此打击,振保一病不起,进了医院。在病房,振保找出了诸多的借口恳求来照顾自己的娇蕊为自己的前途考虑,他想成就一番事业、他不想让自己的母亲伤心,这个社会也绝不会原谅他们两个的偷情。

王娇蕊自然听懂了振保的想法,也看透了这男人骨子里的懦弱和不堪,于是收拾她纷乱的泪珠,出奇的冷静起来,利落的同王士洪协议离婚,从此走出了振保的生命。

扩展资料

小说创作背景:

1944年2月初,张爱玲与胡兰成恋爱了。处在热恋中的张爱玲,心境有了很大的改变,刚涉足爱河的她,渴望一个如父如兄般男人的呵护和疼惜。在她看来,遇到胡兰成,生命在荒凉的世界里出现了亮色。

即使胡兰成当时是有妇之夫,但张爱玲毫不在意,一心一意地爱着他。不久胡兰成离婚,与张爱玲签了婚约。但好景不长,胡兰成很快喜新厌旧,又有范秀美、小周等情人。因此张爱玲不再与胡兰成联系,初恋就此结束。《红玫瑰与白玫瑰》就是这个时候写成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红玫瑰与白玫瑰

《红玫瑰与白玫瑰》张爱玲 #读书 #文学

共1200字,阅读约需3分钟。

想了解张爱玲的文字,可以从这篇开始哦。

你可能没读过张爱玲的书,但你一定读到过这段话。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出自《红玫瑰与白玫瑰》

初读时,并不能理解其意,因此费了老大劲儿去区分,张爱玲这段话,到底是说红玫瑰好,还是白玫瑰好?

再读时,是两三年后,莫名就明白了它的意思。红玫瑰与白玫瑰,都是一样的,作者指代的是两类人,一类是得到了的,一类是没得到的。

我脑袋里的张爱玲

张爱玲的书,我读得很少,几乎没有完整读过一本,除了《色戒》,但读完也是似懂非懂,电影倒是看了很多遍,但很多遍之后再去看文字作品,依旧晕晕乎乎。

零零散散还看了一点《倾城之恋》,同样不是我的菜,因此也不大能欣赏。

最喜欢的是《半生缘》,但也只是喜欢电视剧而已,图书仍旧是读几页就读不下去的。

因此,在我的心里,张爱玲是那个高高在上的文学大才女,我无法触及。我不喜欢张爱玲。

有一回,偶然看到这么一句:

“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我不知道其他读者读到这句话时,是怎样的心境,我读到时,感觉自己的心窝子突然被戳中,眼泪瞬间哗啦哗啦止不住地流,感情不到那样的程度,是无法写出这样的话来的。

于是开始郑重了。第二次去找她的《小团圆》来看,无奈,开头又被各样的人名搞晕,读到一半,仍不知说了些什么,又读不下去了。我还是不喜欢张爱玲。

前两个月,看到这么一本书《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作者是他人,写的是张爱玲。全书遣词造句十分优美,为阅读增添许多赏玩乐趣,两个下午就翻完了。

当时的心情,用一个词来形容,心疼。

我太误解张爱玲了,我全然不知道她的一生是如何度过。童年时期,青年时期,中年时期,老年时期,我无法想象,我脑袋里的那个大才女,那个意气风发,能说出“出名要趁早”这样话的大才女。

我以为她的一生必然是十分灿烂耀眼,十分幸福美满,十分温暖且富有光芒的,可是,可是她的一生竟然是那样度过的。

我觉得好难过。

老天待她似乎太寡情了。

自此以后,读张爱玲的书,不敢再怠慢。

我记忆里的《红玫瑰与白玫瑰》

《红玫瑰与白玫瑰》这本书我曾粗略看过一些,其中的人物角色,尤其是男主角佟振保,我经常与《围城》里的方鸿渐,以及《倾城之恋》中的范柳元混淆。

三本书混作一团,哪一本也没读明白。

脑袋里却莫名其妙有这么一个概念:这些都是渣男。

这是第二次看,这回看得仔细些,其中的字句,有多处都做了斟酌,慢慢也看出了点意思。

全书的内容,大概如上面写的那段名句一样。意思就是: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这本书大概分为4篇来讲述,今天粗略讲过一点引子,后面再仔细来说。

我是阿澄

如果你也喜欢张爱玲

不妨和我一起来读

《红玫瑰与白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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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300字,阅读约需3分钟。

了解张爱玲的文字,不妨从这一篇开始

《红玫瑰与白玫瑰》这本书,篇幅并不长,人物角色也不能算多,可以认为有三位主角。

一位男主,名字唤作振保。

两位女主,也就是书名里说到的两朵玫瑰,红玫瑰名字为娇娇,白玫瑰名字为鹂鹂。

娇娇,红玫瑰,人如其名,十分娇俏艳丽,在本书中,指代的是婚姻之外热烈的情人。

鹂鹂,白玫瑰,自然就是婚姻里的明媒正娶的妻子。

两者孰好孰坏,无法比较,也不能去做比较,因为只是两种“人的状态”,这两种状态,是可以转化的,甚至是可以并存的。某人的娇娇可能是另外一人的鹂鹂,某人的鹂鹂也可能是其他人的娇娇。

这本书说的是什么呢,说的是这世界上既然存在这样的两种女人,那么男人在面对这两种女人时,会怎么表现。

而通过男人的表现,折射出的现实意义是,无论现实中你是红玫瑰娇娇,还是白玫瑰鹂鹂,你可以学到些什么。毕竟,人的智识,不一定要亲身去经历才能有所长进。

看看别人是怎么做的,做了什么样的选择,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也可以让我们,懂得更多真实的人性,少走很多不必要的弯路,增长自身见识,在人生抉择中更清醒、更理智。(这也是为什么要养成阅读习惯的一个意义:从别人的经验中学习)

言归正传。

我们来看看,书中的男主振保,在面对红玫瑰娇娇,和白玫瑰鹂鹂时,是怎么表现的。

振保初遇红玫瑰

男主振保是穷小子出身,按道理长大以后,大概会做个店里的小伙计这样的营生,但是振保不想走这条看起来没出息的路,他想做自己人生的主人,想要自由,于是拼命做争取。

后来有机会出国上学,幸而成绩优异。因此毕业以后,得以在上海一家不错的染织厂工作。

由于单位离家太远,他只好暂住在朋友家里。期间他的弟弟嘟嘟来上海,要备考新学校,振保不好意思兄弟俩一起住朋友家,于是想另外租个房子。

这个时候,振保遇到了他的红玫瑰。

都说赶早不如赶巧,振保的一个老同学,一个叫作王士洪的,家里正好有一间空房子,家具一应俱全,十分方便,于是振保便租下来,住在王士洪的家里。

振保和弟弟收拾好行李,搬去了王家,老同学士洪向振保介绍自己的老婆——娇娇,也就是我们第一个女主,红玫瑰。

娇娇,是老同学王士洪的老婆。同时,也是振保未来的红玫瑰。

振保搬进去的当天,娇娇正在家里洗头,互相介绍握手后,“不小心”溅了点泡沫在振保的手上,振保当时反应相当闷骚,他没有擦拭掉手上的泡沫,而是任由它自然风干,并且在心里,隐隐觉得泡沫处有张嘴在轻轻地吸。(讲真,我读到这里有点想吐)

为了让振保和红玫瑰的接触不突兀,这里作者还设置了一处铺垫——孙先生。

行李收拾完毕后,弟弟嘟嘟有些不安,因为屋子里到处都是香烟烫出来的洞,地摊上,椅套上,到时候不会说是我俩干的吧。

振保笑着回答:当然不会,他们自己心里有数,而且我们是多年的同学。

嘟嘟仍然不安,突然问起这屋子的上一任租客,因为适才管家阿妈到他们屋挂窗帘时,叽叽咕咕说了点不明所以的话。

像是这样的:不知道这个待得长待不长,从前那个,一定要撵他走,本来王先生早该出门去做生意,为了这事,不放心,非得等他走了才走。

振保只知道,这上一任租客,是一个留洋回来的教书先生,姓孙。

那么,这个孙先生到底是个什么球?为什么主人王士洪要撵他走?且要撵他走了之后才肯放心出门(或许你们已经猜到)?管家阿妈为什么要说这个待得长待不长这样的话?

振保是如何与红玫瑰搞到一起去的?后来又是怎么遇上了白玫瑰?

我们下一篇再说。

拆拆拆,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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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000字,阅读约需3分钟。

了解张爱玲的文字,不妨从这篇开始

上一篇我们说到,男主角振保住进了老同学王士洪的家里,初次见到了士洪老婆娇娇(红玫瑰),并且和弟弟嘟嘟聊到了房子的上一任租客“孙先生”。

我们来看看,作者是如何通过“孙先生”这一笔墨,引出振保和红玫瑰的关系的。

红玫瑰勾诱佟振保

成年人之间,对于情爱和性,是有一套自己的理解体系的,如果一方给出了一点暗示,另一方不觉得不舒服,没有明确的拒绝,那么可以认为,对方是喜欢的,至少是不排斥的。

振保住进士洪家以后,士洪也没做多停留,第二天就出差了。

这日,振保下班回来,正巧碰见娇娇给孙先生打电话,听到“孙先生”三个字,振保多留了一个心,听到娇娇约了孙先生来家里喝茶。

这倒没什么,但是娇娇打完电话,转头突然邀振保来喝茶,桌上早就备好了茶点。按理说这茶点是为孙先生准备的,稍识点礼数都不该去动用,但振保只做了一会儿踌躇,就坐下了。

因为,娇娇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咱们不等他了,先吃起来。

这是何意,振保疑惑,她说这话,好似这茶点是为他振保备的,那孙先生来与不来,她好似并不在意。

娇娇:要牛奶么

振保:我都随便

娇娇:对了,你喜欢喝清茶,国外没得吃,昨儿个你说的

振保笑道:你的记性真好

娇娇: 不,你不知道,平常我的记性最坏

料是榆木疙瘩,听到这话都该明白过来了。

既然收到了对面的信号,这面也不含糊,马上回出了自己的信号。

两人喝着茶说着话,已经从茶桌上到了阳台上,娇娇坐在阳台栏杆旁的藤椅上。

振保靠着栏杆, 先把一只脚去踢那栏杆 ,渐渐 有意无意地 去踢娇娇的藤椅,椅子一震动, 她手上的肉就微微颤动 。

(这段绝了,一个动作就完全把一个想要拥有一段性关系的男人,在“试探”期间,那种又大胆又小心还假正经的特点刻画出来了。)

振保笑道:你喜欢忙人?

娇娇:其实无所谓,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

振保: 那,可有空房间招租?我住不惯公寓房子,想住单幢的。

娇娇:看你有没有本事拆了再重新盖。 振保重重踢了一下她的藤椅。

振保: 瞧我的!

娇娇:你倒也会说两句俏皮话。

振保笑: 看见了你,不俏皮也俏皮了。

各位,感觉出来了么,这就是“聊骚”。

对于成年人来说,一般来说,一旦聊骚已经产生,互相都有意,只要中间不产生特别大的决定性的变故,那么走到最后一步,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瞧瞧,刚搬进老同学王士洪家里的第二天,就和房主太太勾搭上了,这振保是个什么东西。

对于振保的“不拒绝”,除了他的渣渣属性,此处还需要插说一点背景,这振保先前在国外上学时,有过一个女友,名唤玫瑰,后来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也是取自于此。

振保一直对她念念不忘,而王士洪的老婆娇娇,特别像自己的前女友玫瑰。以前同玫瑰在一起时,玫瑰曾主动许身,但是振保愣是做了柳下惠。因此,在面对这个“玫瑰”时,他或许不想再做柳下惠了也未可知。

孙先生么,很显然,被拒之门外了。

佟振保细揣暧昧,左右权衡

茶局结束后,振保当然知道娇娇对自己有意,心里暗暗思索。

他想要那个动人的身体(书中有大段描写振保对娇娇外形的评价),然而这是自找麻烦,为什么呢,因为这娇娇虽然已经为人妻子,但是从言谈举止来看,似乎精神上发育并未完全。

这是什么意思,怎么叫精神发育完全,其实就是分得清楚,知道肉体是肉体,精神是精神,不要混淆,他振保只想要肉体,并不想牵涉精神,而娇娇,似乎不明白这个道理。

既然她不懂,自然不去招惹为好。

但肉体的吸引力无穷,振保又说服自己:她有这么多的情人,多一个少一个,她不会在乎,王士洪虽说会在乎,但也没有受到更大委屈。(反正都戴绿帽了,多他佟振保一顶也没啥。吐了。)

振保总是振保,他又摇摆了,他觉得十分羞愧,曾经做过柳下惠的他,现在怎么就这样了。于是,他做了个正常理智男人该做的决定:重新找房子,有了合适的住处,立刻搬家。

只是,关系发展很快,理智么也只是一时的。

掉入温柔乡

正因为振保有摇摆,对娇娇若即若离,使得娇娇对振保更有兴趣,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而振保对娇娇也是越来越难以抵抗。因为这女人,也是欲拒还迎式的,她让振保以为是掌控在手心的,结果又不是那么听话。

一次又一次的聊骚后,终于发生了“实质”。(聊骚内容,大家如果感兴趣,可以去看原书)

王士洪这个愣登登,他万万没想到,让振保住进来,原是打算替自己“监视”老婆防止她与孙先生藕断丝连的,却没想到刚赶出去一只孙狼,引来一只更可怕的振狼。

为什么更可怕,因为啊,哎,娇娇这一次,不是在玩儿啊,振保的担心不无道理,她精神上真的没发育完全,她爱上了振保了。这朵红玫瑰,那么多的情人,独独爱上这个渣渣振了。

爱到什么程度,她要为了振保,与王士洪离婚。

那王士洪岂不是肺都要气炸?

我们知道后面还有个白玫瑰没出场,振保是娶了白玫瑰的,那么自然,红玫瑰没有嫁给振保。

那么,红玫瑰最终结局如何?王士洪对此事究竟如何反应?白玫瑰鹂鹂又是何许人也?如果你是男人,你会选择书中的红玫瑰还是白玫瑰?

明天,我们一起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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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000字,阅读约需5分钟

读张爱玲,不妨从这篇开始

篇幅原因,今天的内容做了精简,力求尽量把重要的点择出来,使书的全貌得以展现。

前面红玫瑰的特点已经说了不少,其实白玫瑰也是一样的,这点在第一篇就说了。

其实我最愿意且擅长的是细致分析一个场景,一段对话。

因为会编故事的人很多,但是能把故事写得真,写得好看的很少。

而一个故事好不好看,从场景描写和人物对话,很可以看出来。

言归正传。

1

红玫瑰为爱离婚,佟振保却做了负心汉

上一篇说到,红玫瑰娇娇已经和振保搞在了一起。并且娇娇还十分不合适的,爱上了振保。

女人爱上了男人,就会“精神发育不全”地想要一个归宿。

娇娇想把他们的事情告诉王士洪,与王士洪和平离婚。在她的认知里,从来只有她挑情人的份儿, 她现在愿意为了振保离婚,振保是绝对欢喜的。

但其实不是。

振保没想过要和娇娇结婚,而且,他也不愿意。为什么?因为娇娇这样的女人,不是宜室宜家型的,她先前在国外上学时,就已经是交际花型的人物, 他佟振保应当娶一个身家清白的女子做老婆。

因此后来,红玫瑰的炽热又猛烈的爱,于振保而言,已经变成了一种煎熬。

当得知娇娇已经将一切告知王士洪后,振保更是脑袋轰的一声,飞也似的跑出了家。

东窗事发,且是主动事发,他想不到事情会这样发展,他一直认为自己有分寸得很,事情不会到这一步。

男人的侥幸,既想得到,又想体面,全身而退,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振保此刻的心理,完全就是渣男本男做了错事却不想负责的心态。

他是怎么想的呢?

与娇娇在一起时,他觉得他俩相亲相爱,认为会一直爱下去。可是当娇娇不在身边时,他的脑袋里又是另外一番思考,他认为自己被利用了。娇娇爱的是孙先生,却要他来背这个锅。

描写太形象了,张爱玲文学天才就是文学天才,面对情人和没面对情人时,所思所想是这样两个极端,这才是真实的人性。

振保找到娇娇,对她讲。

你要是爱我,就得替我想,我和你在一起,社会绝不会原谅,我的母亲她只能依靠我,我不能让她伤心。

我们的爱,只能是朋友的爱,以前是我的错,我对不起你,可是你不告诉我一声就写信告诉了士洪,这是你的错。

你看这样好不好,等士洪回来了,你说你是开玩笑闹着玩的,目的是为了哄他早点回来,我想士洪“愿意”相信你的。

这是人说的话?渣男语录,把我下午吃的土豆饼都吐出来了。

许是太伤心了吧,振保是这样的态度。红玫瑰最后走了,离开了振保。

此后,振保大约听说,娇娇与士洪仍是离了婚。他不敢信,她的爱竟然到了这样的程度。

哎……

2

振保娶白玫瑰

红玫瑰的事情告一段落,振保听母亲的话,娶了个身家清白的女子,白玫瑰鹂鹂。

白玫瑰除了在声名上胜过了红玫瑰,其他方面,在振保看来,似乎并不满意,尤其是她的身体, 起初是让人觉得可爱的,可是习惯以后,也不再可爱了 。

白玫瑰爱振保,单纯地爱他,因为这是她认定的男人。但在振保眼里,时间一久,白玫瑰失去她仅有的那点少女美后, 变成一个乏味的妇人 。

振保开始嫖。

他念着红玫瑰,却不愿意娶她,他娶了白玫瑰,却并不好好爱她。

他开始嫖。

但是嫖也嫖得不快乐,他总觉得自己亵渎了自己的感情。 振保就是这个样,他想尽办法保全自己的体面,却总在做失体面的事情。

后来,振保和白玫瑰有了女儿,日子虽然过得不舒服,但好在还可以忍受。

正是在这样的日子中,白玫瑰也在悄悄发生着变化。

3

振保再遇红玫瑰

好久没有说到弟弟嘟嘟了,嘟嘟毕业后,也在振保的厂里做事。

这天兄弟两个上街去置办东西,搭公共汽车。落座时,振保没注意,嘟嘟却注意到了。

坐在振保身边的,是一个妇人,这个妇人不是别人,正是娇娇, 她带着个孩子,现在是“朱”太太了。

往日情人相见,心底都有无限感慨。

嘟嘟识趣,打过招呼,闲意拉扯了几句,早一些下车。

振保兀自对着空气:怎么样,你好么?

我踏马藕。不用看我几乎都能知道下一句问啥。大概例如:你爱他吗,或者他爱你吗?或者,他对你好吗?之类的话。

往下一读,真是如此。

振保问娇娇:你爱他么?

呸,不爱会嫁给他吗,你个小畜生犊子,不爱他难道爱你吗,何必再来问这些不相干的。

娇娇淡淡地点点头,千言万语,此刻还能说什么呢。她顿道: 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

咦,振保不敢相信,怎么没按他心里想的剧本来,他哭了。

娇娇没哭,振保哭了。

这小犊子哭了,为啥,因为当初是他不要她,如今再见,按照振保的设想,应当是她伏在他怀里哭的,怎么现在,她好像还活得挺好挺快乐,反观振保自己,这些年,过得个什么球样。

他心里不舒服,妒忌心上来了,哭了。

然而一切都无可挽回,呸,他其实也并不想去挽回。

4

振保撞见白玫瑰出轨

振保回到家中,女儿还没放学,对家里的这位,只是嫌恶。这些年,过得真不快乐。

偶然有一天,雨下得很大,振保出门忘了雨具,又返回家去拿,突然就撞见那样的事。

白玫瑰出轨了。和一个裁缝。

这样一个娴静温柔的老婆,也是会出轨的,且对象是这么一个不堪的人,那裁缝虽年轻,但佝偻着,脸色仓皇,还有癞痢疤,真是下贱,她自己下贱,所以要找个更下贱的来安慰自己。振保这样想,心中更添郁闷。

此后,振保常常喝酒,在外公开玩女人,以前有很多顾忌,现在一点没有了。那裁缝忽而又不来了,这么容易就断,大概一点感情都没有,真是龌龊,他这样想。

不仅如此,振保也不再拿钱回来养家。他想毁了这个家,可是又没有勇气。

常常回了家,就急躁躁摔东西,甚至往鹂鹂身上摔东西。看到鹂鹂慌忙躲逃,他笑,笑得和哭一样。

故事到这里,已近尾声。

最后一句: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

全文结束。

 5

读后感

有些小伙伴在等一个结局,但这样的书是没有明确结局的,因为生活还在继续,不到最后一刻,都不算是结局。

硬要说结局,那便是,红玫瑰嫁了人,也算是幸福地生活着。振保和白玫瑰,各怀心事,貌合神离,维持着一个早已名存实亡的婚姻和家庭,不快乐又怎地,还不是得那样活着。

小声哔哔最后一句:狗改不了吃...振保会变好人才怪。

特意去网上查了一下,这本小说,描述的是男权社会形态下,女性在面对感情时的生存状态和情感体验。

作者通过描述红玫瑰与白玫瑰这两类女人的状态,来凸显在男权社会中,女人所面临的生存困境。

其实在我看来,好像和男权不男权关系也不大,至少我没感觉出来,没读出来。

我所看到的,就是一个胆小自私的男人,看到隔壁邻居果园的果子红艳艳的好吃,就想去偷。

偷到了手,还想做正人君子,装作没偷过没吃过。

自己后来种了一片果园,偏偏还嫌弃果子不好吃不可口,想毁了果园又不敢。惦记人家的果子,又不肯好好经营自己的果园。

这样的人,无论男女,痛苦真是自找的。

我认为,作者写这样的一个故事,并不是要指出男权社会下,女性的感情状态、生存状态。

而是以此来探寻,男性和女性,在面对情感时,人性是怎么体现的,性别不同,角色不同,各自会有的考虑,各自内心的小心思,都有哪些不同。

我欣赏红玫瑰的“敢爱”,也欣赏她的果敢。她爱过,只是爱得不对,爱的是个胆小自私的男人。

我欣赏白玫瑰的纯真。她也爱过,但也爱得不对,她爱了个心思不在她身上的男人。

所以最后,在这个人身上,两个女人都没有收获好的结果。

同时,我厌恶振保的朝秦暮楚、三心二意,这样的男人,怎配有两个好女人去爱他。

值得一提的是,写《红玫瑰与白玫瑰》这一年,张爱玲遇上了胡兰成,当然在情感上,这也是个狗男人。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句话,简言之,就是一个人不要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珍惜眼前已有的生活。

因为无论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娶到了家里,时间长了,生活都是平淡甚至乏味的。

而没娶回家的那一个,因为得不到,就是会像床前明月光和朱砂痣一样珍贵的,人性就是这样的。

既然做出了选择,就得为选择负责,好好经营这个选择。并且,不要再去拈惹其他的选择。

这样,或许幸福才可能光顾,不然,人生就只有无尽的痛苦了。

拆拆拆,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1)

拆拆拆,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2)

拆拆拆,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3)

封面源自网络,侵删。

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各指什么?

红玫瑰与白玫瑰分别代表了两种个性的女人,这个说法出自于张爱玲1944年著的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原句: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张爱玲的一生充满奇异而不协调的内容。祖父张佩纶为清朝同治年间的进士, 官至都察院左副都御使, 是名噪一时的“清流”的代表人物, 祖母是李鸿章的女儿, 到了她的父亲养成了满身恶习, 却又迎娶了一位受了西方文化熏陶、优雅而敏感的新式女性为妻, 这样的家庭便不能不破碎。

因此张爱玲虽然身出名门, 早年的生活环境却极端的阴冷和恶劣。孤僻寡情、与世隔绝、我行我素是她的个性。

1944年2月初, 张爱玲与胡兰成恋爱了。处在热恋中的张爱玲, 心境有了很大的改变, 刚涉足爱河的她, 渴望一个如父如兄般男人的呵护和疼惜。在她看来, 遇到胡兰成, 生命在荒凉的世界里出现了亮色。

即使胡兰成当时是有妇之夫, 但张爱玲毫不在意, 一心一意地爱着他。不久胡兰成离婚, 与张爱玲签了婚约。但好景不长, 胡兰成很快喜新厌旧, 又有范秀美、小周等情人。因此张爱玲不再与胡兰成联系,初恋就此结束。《红玫瑰与白玫瑰》就是这个时候写成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玫瑰与白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