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食品药品检验所、新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5家承检机构对全疆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7大类413批次食品和114批次保健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品监督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407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率1.5%;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样品114批次,全部合格。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处副处长隆翊俊介绍,一些企业生产过程中为解决粉条、粉丝的黏连、断条等问题,违规添加明矾,从而造成产品铝含量超标。部分企业虽然采用了无明矾加工粉条、粉丝技术,但未把好原料关,造成粉条、粉丝铝超标。人体若长期或过量食用铝含量超标的食品,骨质会变得松软,脑组织发生器质性改变和记忆力减退。
隆翊俊说,虽然此次粉条、粉丝问题比较集中,但此次抽检的不合格信息也是针对明确批次的某一项目。同时,该局也会针对新疆所有获得粉条、粉丝生产许可的企业做抽查,消费者不必担忧。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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