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水稻种植补贴大幅提升

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种粮补贴力度切实保障粮食生产稳定的意见》。实施新政后,从事粮食生产的种植户,将比以往得到更多补贴实惠。

新政提高了对粮食生产的扶持标准,扩大扶持范围。主要内容包括:提高原有水稻和玉米种植补贴标准,将原来种植水稻每亩每造补贴150元、种植玉米(单户种植5亩以上)每亩每造补贴75元的标准,调整为:种植水稻每亩每造补贴250元,种植玉米(调整后不设面积条件)每亩每造补贴125元。

同时,扩大种粮补贴范围,将种植马铃薯纳入市级种粮补贴范围,种植马铃薯每亩每造补贴250元。

《意见》还增加种粮大户补贴,对产量高、效益好、单造播种面积100亩以上的水稻种植大户(含专门从事水稻种植的经联社、供销社及其他类型生产经营单位),除享受各级种粮补贴政策扶持外,可申请种粮大户补贴,标准为每亩每造100元,每户每年最多补贴10万元。

《意见》提出,要落实镇级配套补贴,各镇街在落实各级种粮补贴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将根据自身实际给予配套镇级补贴,补贴辖区内种粮农民,以此加大对农民种粮的激励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