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天气炎热,人们爱吃生冷食物,因此成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这也是食物中毒中最为常见的类型,另两类则是化学性食物中毒和有毒动植物中毒。哪些食物不能吃?出外用餐如何自我保护?《上海市民食品安全知识读本》第四章详细介绍了“舌尖上的食品安全”,教你远离食物中毒。
鲜木耳、生蜂蜜都不能吃
当青占鱼、秋刀鱼、金枪鱼等青皮红肉鱼不新鲜时不能吃。由于这些鱼体内组氨酸含量较高,当鱼不新鲜时,细菌使组氨酸转变成组胺,大量的组胺摄入可使人产生过敏反应,可于数分钟至数小时内发生组胺中毒症状,表现为面部、胸部及全身皮肤潮红,眼结膜充血,并伴有头疼、头晕、心跳与呼吸加快等,皮肤可出现斑疹或荨麻疹。采购青皮红肉鱼时尤其应注意其新鲜程度,如发现鱼眼变红、色泽不新鲜、鱼体无弹性时,不要购买;同时,在鱼的运输、储存过程中,都要保持在低温冷冻或冷藏的状态下。
不要擅自采摘野蘑菇吃。有毒野蘑菇的种类很多,所含毒素成分很复杂,中毒后的临床表现也不一样。由于野生蘑菇种类比较多,很难辨识其是否有毒,因此对不熟悉的野蘑菇,特别是颜色鲜艳、形态特殊的野蘑菇,不可盲目采食。
人如果吃了发芽的土豆,会出现恶心、呕吐、头晕和腹泻等中毒症状,严重时还会造成心脏和呼吸器官的麻痹,甚至死亡。马铃薯发芽时,会产生一种名为“龙葵素”的毒素,它是一种生物碱,对胃肠黏膜有较强的刺激作用,对呼吸中枢有麻痹作用,并能引起脑水肿,还对红细胞有溶血作用等。
另外,新鲜木耳、鲜黄花菜、生蜂蜜、未烧熟煮透的四季豆、未煮沸的豆浆等食物,含有一些天然的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但经过加热煮熟后可消除掉,因此在烹制这些食材时要特别注意烧熟煮透后食用。
易腐食品不宜久放
食用受到致病菌污染的食物,可导致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急性胃肠炎症状,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要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的食品如果带有致病菌,未烧熟煮透就不能彻底杀灭致病菌,从而引发食物中毒。通过彻底的加热烹调可杀灭其中的绝大部分。食品贮存温度、时间也应控制得当,夏季温度较高,容易腐败变质的食品在10℃-60℃的环境中贮存时间如超过2小时,食品中的细菌就可能大量繁殖,有时甚至产生耐热性的毒素,极易引起食物中毒。
要保持餐具、容器、工具清洁,食品餐具、容器或加工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或者消毒后受到二次污染,致病菌通过餐具等污染食品,也可引起食物中毒。不仅如此,还应避免交叉污染,熟食品和生食蔬菜、水果、生鱼片等即食生食品在食用前一般不再加热,一旦受到致病菌污染,极易引起食物中毒。
外出就餐“看脸”吃饭
外出就餐时,要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单位就餐,看看餐馆是否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合法营业的证件。如果是无证经营的餐馆或摊位,其卫生状况得不到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也得不到保障。为确保外出就餐安全,请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上为“笑脸”或“平脸”的餐饮单位就餐。“笑脸”表示优秀,“平脸”表示良好,“哭脸”表示一般。
要选择新鲜、安全的食品。新鲜是指食品具有相应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没有发生腐败变质和其他感官性状的异常变化。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或异味,不食用标识不明的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应在其保质期内。颜色异常鲜艳的食物,很有可能是违法添加了非食用物质或超量、超范围使用了食品添加剂。家禽、肉类食品,必须选择烧熟煮透的,最好是刚出锅的食品。
拒绝诸如发芽的马铃薯、未煮熟透的四季豆、未煮沸的豆浆、动物甲状腺、不新鲜的含高组胺鱼类等含有毒素的高危食品;并在多人就餐时尽可能使用公筷,倡导分餐制。就餐后,一定要求餐饮业主提供正规的发票,以保留需要维权时的凭证。
叫外卖时,建议选择熟悉且距离较近的餐饮单位订餐,或者向送餐方了解供餐单位名称和地点,切勿订购来历不明的外卖膳食。收到膳食后及时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确保膳食能够在加工后2小时的安全时限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