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联合检查主要对象是2017年种植草莓的农业合作社及所有种植散户,重点是陈海公路沿线草莓采摘园。重点检查各乡镇对草莓种植的合作社及散户的责任书及承诺书签订情况;草莓种植合作社及散户的生产档案,农药使用记录情况及农药安全间隔期执行情况;草莓种植合作社农药仓库情况及进出库记录,生产中农药使用品种、是否购买储存甲胺磷等违禁高毒农药情况;合作社产品包装标识、“三品一标”认证标识情况。
本次联合检查,对崇明区从事草莓生产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到了全覆盖检查,草莓种植散户检查率90%,没有发现生产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未按照规定保存草莓生产记录以及伪造生产记录的现象,未发现违禁农药的储存和使用,对于个别仓库堆放较乱以及农资进出库记录不完善的种植户,执法人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检查过程中,还开展了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的宣传,发放了农业部第2567号公告以及2017版限制使用农药名录,提高种植户依法用药、安全用药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