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鱼

保护野生大黄鱼一直以来都是渔业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市海洋与渔业局主要做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源,每年增殖放流;二是节流,近年来“一打三整治”工作的开展减少了违法捕捞,我省还对大黄鱼捕捞设定了门槛,规定身长小于255毫米或体重少于250克的大黄鱼不允许捕捞。

从事海洋生物保护已有几十年的经验罗海忠介绍说,舟山水产研究所在1999年成功完成野生大黄鱼育苗工作,舟山大规模进行增殖放流大概是从2008年开始,力度逐年加大,今年舟山全境共放流鱼苗1000万条,明年将进一步加大力度,预计市本级投放鱼苗将达到1000万条。

罗海忠表示,保护工作是个持久战,靠“坚守”两个字。每年放流的1000万鱼苗里会选择几万条做上标记。

其实,野生大黄鱼保护仅仅靠舟山市、浙江省是不够的,需要整个社会都重视。

事实确实如此,据了解,给大黄鱼捕捞设立最低门槛是浙江省出台的保护政策,而相邻沿海省份并没有相关规定。

大黄鱼是典型的洄游性鱼类,那些体重未及250克的鱼苗很可能将被跨省“斩杀”。这种猜测绝不是危言耸听,就在2014年11月,《厦门日报》就曾刊登相关报道,厦门集市上有不少一二两重的野生大黄鱼在售,文中也曾发出“放过幼崽”的呼吁。

谈到保护海洋生物,已转型为观光旅游渔船经营者的陈胜利身上则有满满的正能量:“我们观光船出去,都会尽量把网孔放大一点,我现在用的网孔有14公分,这样基本打不到小鱼,偶尔打到小的,很多游客会争先恐后地求‘放生’。 ”

不过,现实中不都是陈老大这样的好公民,截至发稿前,记者在淘宝网上仍能搜索到在售的、自称来自舟山洋鞍渔场的三两左右的野生大黄鱼。

大黄鱼群重归东海,仅是个令人欣喜的开始,让它们真正把东海重新当家,还需要整个社会的参与,我们要走的路依旧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