鲶鱼

为了避免“垃圾鲶鱼”再次流入市场,海口市近期开展鲶鱼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加强确保渔业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渔业增长,渔民增收”目标。

近来,“垃圾”鲶鱼的问题引起了相关部门及广大市民的广泛关注。市民积极举报垃圾池塘,媒体高度关注“垃圾”鲶鱼,这并非是公众突然间对环境的保护意识有了显著提高,而是因“垃圾”鲶鱼可能通过市场走上千家万户的餐桌,而民以食为天,人们关心和担忧“垃圾鲶鱼”的背后,其实是在担心自身的利益受损。虽然“垃圾”鲶鱼可能造成的危害已广为人知,但更多因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却不被公众所了解、所重视。

笔者认为,治理“垃圾”鲶鱼的关键并不在于我们集中销毁了多少有害鲶鱼,也不在于我们关停了多少非法养殖的鱼塘,采取了多少措施避免这些“垃圾”鲶鱼流向市场,而是在于我们采取了什么措施来治理这些被污染的池塘,采取什么措施来制止这些污染的再次发生。

“垃圾”鲶鱼又何尝不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而这些污染的源头却指向人类本身。比治理“垃圾”鲶鱼更重要的是治理这些被我们人类污染的生态环境。污染一日不除,今天是“垃圾”鲶鱼,明天就可能是“垃圾”鸡鸭,后天就会成为“垃圾”人。给这些鱼类以无污染的生存环境,就是给我们人类以无污染的生存空间。

海口的“垃圾鲶鱼”问题着实给公众上了生动的一课。环境的污染看似不关乎我们普罗大众的切身利益,一些人甚至觉得“我又不吃鲶鱼,"垃圾"鲶鱼关我什么事”,更有甚者认为“天塌了有个高的顶着”。

实际上,我们生长在同一个星球上,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环境污染相互共通,生物链中垃圾危害层层转嫁,生态圈中环境危机彼此连锁反应,人人都将成为环境污染的受害者,无一能幸免。人类造成的环境污染,最终会反噬人类本身。

其实,与自然环境同样脆弱的是人类自身的文明。我们喝着同样的水,吃着同样的食物,却各人自扫门前雪,任由公共环境的污染进一步恶化,不思为环境保护与治理出力,反而成为生态的破坏者、环境的污染源。一些人,为了少走两步路,将自家的垃圾堆放在别人门口;一些地方为了自身利益,将垃圾运到别的地方填埋……若我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得不到根本性的变革,又何谈永续发展?

公共环境问题凸显,呼唤着公共文明意识。9月15日,不少志愿者在海口白沙门、西海岸沿着海滩自发捡拾垃圾,宣传环保;同日,海口市启动东寨港红树林保护区新一轮环境综合整治……但保护环境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精英阶层和志愿者的义务,更是生活在这方土地上的人们的共同责任与义务。毕竟,天要真塌了,个高的也顶不住。

公众因关注“垃圾”鲶鱼进而关注公共环境,也是公众生态危机意识提高的一种表现。但有了危机意识还不够,还要有文明意识,要不让“天塌下来”,就要每一个人自觉地做到少破坏、少污染、多保护、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