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数据库显示,从2009年到2014年,中国从亚洲和非洲共进口了7.25吨穿山甲鳞片用于商业目的。这一数据还不包括同时期查获的大量非法走私的穿山甲和穿山甲制品。
野生动物调查
近日,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下称“它基金”)与美国人道对待动物协会联合举办了穿山甲保护研讨会。在该研讨会上,零点有数科技公司(下称“零点公司”)公共事务系统大健康事业部总经理姜健健发布了《中国公众对穿山甲及其制品的消费态度》的调查报告(下 称“报告”)。上述数据即出自此报告。
据姜健健介绍,此次调查采用在线调查的方式,调查的样本数量为1892个,分布在北京、武汉、昆明等10个城市,均为18岁以上的普通公众。报告显示,穿山甲是人们不太熟悉的保护动物。虽然,仅有21.1%的公众表示没有见过穿山甲及其制品,但知道穿山甲是哺乳动物的比例仅有27.7%,更少有人知道穿山甲是禁止国际贸易的野生动物,该比例只有24.1%。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知道大熊猫是禁止或管制国际贸易野生动物的公众高达82.6%,知道虎、象、犀牛等动物属于管制贸易野生动物的比例也均在40%以上。姜健健说,“正是人们的无知让穿山甲走向濒危。”
穿山甲濒危
分布在中国的穿山甲,有中华穿山甲和马来穿山甲两种。约从上世纪80年代起,在中国的穿山甲被大量食用、药用,数量开始急剧下降,1998年,穿山甲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据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物种存续委员会穿山甲专家小组成员、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吴诗宝在2000年的估算,中华穿山甲种群数量大约在6-10万只,这一数量已很难保持存续。如今,吴诗宝表示其数量已无法推算。
2010年,穿山甲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即国际贸易管制范围;2013年,中华穿山甲和马来穿山甲又被由“濒危级”上调为“极度濒危级”。但尽管如此,仍有证据指出,进口到中国的穿山甲鳞片有增加的趋势。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数据库显示,从2009年到2014年,中国从亚洲和非洲共进口了7.25吨穿山甲鳞片用于商业目的。 这一数据还不包括同时期查获的大量非法走私的穿山甲和穿山甲制品。
据国家林业局公布的《穿山甲片库存原材料年度消耗控制量表》,每年批准的库存穿山甲片,年度消耗量在2.5万公斤左右。而据北京师 范大学生命科学院张立在2010年的估算,每年被制作中成药、中药饮片的药用穿山甲,大约在10万只左右。由于中国境内穿山甲数量不断减 少,从非洲向亚洲非法走私的穿山甲数量也在增加。
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存续委员会的穿山甲专家Helen Nash介绍,根据剑桥期刊(Cambridge Journals)的数据,仅2015年的前6个月,就有8吨从非洲国家运往亚洲的穿山甲制品被查获。
除药用外,零点公司的另一份调查报告显示,穿山甲是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中,被食用最多的野生动物。报告显示,公众食用、药用穿山甲的原因主要是保健、治病和炫耀消费等等。姜健健认为,公众对穿山甲的药用用途有着盲目迷信的倾向,或者觉得“越稀缺、就越贵重”,但这都是畸形的消费心态。
“按照目前的保护方法,很快穿山甲就会灭绝了,”姜健健说,越南、柬埔寨的穿山甲已经灭绝,“如果我们不想成为另外一个越南、 柬埔寨,就必须加大保护力度。”
虽然报告显示,保护穿山甲有着良好的公众意见基础,但姜健健认为,目前穿山甲只是二级保护动物,而非一级保护动物,对穿山甲的保育工作甚为不利。这意味着,非法偷猎、贩卖穿山甲的行为量刑较轻,购买者不被追责,只有大宗交易才会被处理。
Helen Nash介绍道,新加坡的经验说明,只有清晰明确、严格执行的法律才能有效保护穿山甲。它基金秘书长张小海说,正在进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过程以及《中药法》草案,都非常明确地强调了对野生动物的可利用标准,这让他很担忧。
“可怕的是,现在人们有越来越多的能力去购买野生动物制品。更可怕的是野生动物走私、养殖等产业还在不断刺激、鼓励这个市场, ”张小海说,“我们希望通过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能够把野生动物——特别是濒危野生动物的商业性利用给禁止掉。如果继续对野生 动物进行商业利用,对它们来讲是致命的打击。”
另据美国人道对待动物协会野生动物项目经理Iris Ho介绍,越南、印度等过已准备提交提案,建议将穿山甲列入CITES附录Ⅰ,在国际公约的框架下全面禁止穿山甲的商业贸易。“我们非常希望中国政府,尤其是国家林业局在今年9月底南非开会时,能够支持所有附录Ⅰ的提案。” Iris Ho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