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复,我省将在湖州市吴兴区、南浔区首次开展湖羊养殖特色农业保险试点,以增强湖羊养殖业抗风险能力。
试点将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户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保障适度、保费较低、财政适当补贴”的方式,对存栏湖羊20只以上(含)的规模养殖户进行保险,未达到存栏20只的也可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村、乡(镇)为单位以统保方式参保。试点保费种公羊24元/只、能繁母羊20元/只、肉羊12元/只,由省财政以奖代补20%,市、区财政补贴50%,农户自交30%,即农户参保后,承担的保费种公羊7.2元/只、能繁母羊6元/只、肉羊3.6元/只。发生保险事故后,种公羊、能繁母羊按死亡数量,最高分别可获得1200元/只、1000元/只的赔付。肉羊则按尸重最高(按40公斤计)可获600元/只的赔付。发生扑杀事故时,在上述金额中扣除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进行理赔。